主要负责人 | 阿多 | 职务 | 党组书记、局长 |
办公电话 | 0836-8222037 | ||
办公时间 | 夏季:08:30-12:00 14:30-17:30 14:30-17:30 | 办公地址 | 德格县更庆镇塔子坝职工之家5楼 |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行业宣传及舆论情管控职责,指导县交通运输行业意识形态及文化建设活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股。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监督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
(三)规划建设股。参与研究拟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扶贫项目争取;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民用机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机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配合组织实施;参与实施机场建设项目和县内拟建民用(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含高速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报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县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县级审批的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州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指导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和路网运行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养护、路网运行、服务监督、收费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养护市场监管。调查研究全县公路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公路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路(含高速公路)养护、收费、运营服务、路政监督管理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
(四)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民用机场运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水上交通运输、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的法规和规范,制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水上交通运输、港口、航道及码头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划定或者调整禁航区、水上交通管制区,锚地、停泊和安全作业区的初步审核。审批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的清除,负责发布航行通行和航行警告,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调研,协助承担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统中介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工作。
(五)质量监督站。一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二是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三是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四是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五是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检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六是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七是对完成项目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六)交通战备办公室(德格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交通战备法律、法规,起草全县交通战备规章制度,制度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有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