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公共人才交流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办理用人登记、职业介绍、求职招聘、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开展人才需求预测、预报,统计建立人才信息库;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及农民工流动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参与组织人才引进和招聘活动,参与举办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求职和用人登记、介绍就业、招聘求职洽谈会,引导劳动者流动就业服务工作。
(四)承担人才交流、农民工服务、公共职业介绍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