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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司法局职能职责
2023-12-15 04:11:16
来源:
德格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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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格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德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司法局,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委员会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综合协调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县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调解员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负责全县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及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