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承担编制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监测预警;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发布;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评估;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