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住户调查监测、贫困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工作;负责民族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从业人员劳动工资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完成全县R&D资源统计工作任务。
制定全县统计自动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普查、抽查等数据处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统计系统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工作。对计算机硬件附属及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做好对统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和计算机系统的联网、传输,保证各种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