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县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及成果转化推广。牵头开展深化医改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医疗行业行风建设职责,牵头开展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负责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指导监督医疗事故鉴定;指导医疗卫生学会和协会工作。提出卫生健康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负责卫生健康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推进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提出深化医改政策、措施建议。
编制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藏医教研机构、医院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中藏医药业务工作;负责审查、认定中藏医人员从业资格,组织开展中藏医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核发中藏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中藏医药教育,指导中藏医药学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州中藏医行业的各类技术标准;承担保护中藏医诊疗技术和中藏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藏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藏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
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中藏医药等工作中有关重大处罚的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负责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干部职工法制档案建设;指导监督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卫生健康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全州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监管体系。牵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处置、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加强政策法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