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相关政策;指导和 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备案工作;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建筑施工、建筑制品、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单位、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持证上岗管理、资质初审核查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县属及以上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成果的监督管理;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县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指导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推广并监督执行;组织州属及以上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成果的监督管理;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全州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严肃查处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中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报监、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工作,负责掌握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市政、房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政质量和安全的信息上报,按规定指导和收集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全县城镇新 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及设防标准进行审查并监督执行,对全县村镇和农牧区建设抗震设防进行技术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城镇既有老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安全检查、审核加固方案等;负责全县震后震害调查、灾情统计、建造临时住房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抗震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