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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城镇和村镇建设管理股)
2026-02-04 09:08:15
来源:
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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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一)城镇建设:指导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含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指导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组织指导公园城市建设;指导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和城市人居环境示范奖的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村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和小城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