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县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甘孜州瑞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4日 |
中共德格县县委党校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