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人民政府
关于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德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举行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05月28日10点
二、听证地点:德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1)拟邀请辖区范围内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
(2)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内)前,持《听证申请》(附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德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报名。联系人:泽仁卓呷 联系电话:0336-8226178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申请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德格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听证申请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盖章)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 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 |
依据和理由: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四条 |
1.请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 2.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听证申请书须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