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公示期限为30日)。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电话:0836-822607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2022年龚垭镇雨拖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华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格分公司 | 2022年9月11日 |
德格县龚垭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