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甘孜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1-03-31 05:32:46
来源:
德格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7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缴存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1

德格县然故乡水质改造提升项目

四川宏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德格县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