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条措》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激发共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政府出台了相关的 7 条措施政策。
二、具体措施解读
1.促进公平准入:着力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例如,支持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使其能够在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开展业务;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民营企业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2、强化要素支持:从税费、融资、用地、用能、人才、数据等多个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助力共降成本提效能。比如,增加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时点,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等。
3.推动提质升级: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培育特色产业集群,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加快质量标准建设、推动绿色化发展等,以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加强权益保护: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监管机制,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打扰;同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和权益保护机制。
5.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例如,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等,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6.鼓励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在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如推动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等,以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7.营造良好氛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正面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起草依据
主要参考了三个层面的政策文件精神:一是参照国家层面相关政策,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31条为根本遵循,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环境、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氛围等角度起草政策,基本逐项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干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于举措的通知》28条,同时衔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部委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二是充分衔接广东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借鉴浙江、福建等省外先进地区出台的民营措施;三是参考珠三角兄弟城市已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另外,从民企业座谈会、调查问卷掌握的民营企意见诉求,也是起草《若干措施》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推动提质升级、加强保障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33条措施。
(一)促进公平准入方面(共7条措施)
着力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等。
(二) 强化要素支持方面(共6条措施)
强化税费、融资、用地、用能、人才数据等要素支持,助力民营企业降成本提效能。
(三)推动提质升级方面(共9条措施)
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制定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优质企业培育、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质量标杆建设、推动绿色化发展、加强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
(四)加强保障服务方面(共7条措施)
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包括企业权益保护、优化服务和监管方式等措施,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通过监管部门的“多联合”,实现对企业的“少打扰”。
(五)营造良好氛围方面(共4条措施)
包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等,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