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府办发〔202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甘孜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甘办发〔2023〕3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格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
德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德格县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分工方案
根据《甘孜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甘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监管事项,逐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1.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编制《德格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并依据《实施清单》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德格支行、农商行德格支行(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2.各部门梳理《德格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县行政审批局汇总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德格支行、农商行德格支行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3.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农行、县信用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5日前
(二)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
4.各行业主管部门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监管资源,压实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德格支行、信用社德格支行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前
5.各行业主管部门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德格支行、信用社德格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前
6.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新兴产业,要结合机构设置和监管力量配置等情况确定监管部门和职责划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全县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体系
7.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支撑模块,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汇总县级需对接州“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综合监管事项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报州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农行、县信用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15日前
(四)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
8.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行德格支行、信用社德格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日前
9.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探索之举,是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关键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之举。德格县相关部门要聚焦监管事项,逐项厘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二)创新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加强对实施清单管理和创新。
(三)强化分工协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行业部门按时限要求落实四项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承接落实好省上15项、州上13项指导清单事项并建立“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