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伤认定决定的公示
(2026)川3330工公3号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呷玛森根、陈向、土登泽翁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3日至2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德格县纪委监委、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6-8222072(德格县纪委监委)
0836-681-8606、6818677(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塔子坝第二办公区三楼
邮 编:627250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
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工伤认定 申请人 | 受伤害职工 姓名 | 性别 | 用人单位名称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发生地点 | 拟认定工伤意见 | 适用法律依据 |
1 | 德格县公安局 | 呷玛森根 | 男 | 德格县公安局 | 2026年3月6日 | 德格县年姑乡 | 拟予以认定为 工伤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 |
2 | 陈向 | 陈向 | 男 | 成都金裕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28日 | 德格县八一桥村 | 拟予以认定为 工伤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3 | 德格县教育局 | 土登泽翁 | 男 | 德格县教育局 | 2026年5月14日 | 德格县竹庆镇 | 拟予以认定为 工伤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