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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文 本
2024-06-14 16:09:1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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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文  本

 

 

 

 

 

 

 

 

 

 

德格县人民政府

2024614

 

 

 

 

 


  

前 言 6

第一部分 现状与形势 8

第一章 基础条件 8

第一节 域基础条件 8

第二节 中心城区基础条件 11

第三节 底图底数、双评价和双评估主要结论 13

第二章 特征与问题 17

第一节 县域 17

第二节 中心城区 21

第三章 机遇与挑战 22

第二部分 战略与目标 25

第一章 主要依据 25

第二章 思路目标 30

第三章 空间战略 33

第三部分 县域规划 36

第一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36

第一节 底线管控 36

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细化 39

第三节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40

第四节 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 41

第五节 用途(用地)结构优化 43

第二章 农业空间 44

第一节 耕地保护及恢复 44

第二节 农产品生产空间 47

第三节 乡村振兴 48

第四节 其他农用地安排 52

节 土地综合整治 53

第三章 生态空间 55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55

节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56

生物多样性保护 59

节 生态修复 60

第四章 城镇空间 62

第一节 城镇体系 62

第二节 产融合发展 64

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67

第四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69

第五章 安全底线 71

第一节 水资源安全 71

第二节 能源矿产资源安全 72

第三节 综合防灾体系 74

第六章 支撑体系 81

第一节 综合交通 81

第二节 能源设施 86

第三节 环保环卫设施 89

第四节 通信网络设施 90

第五节 给排水设施 90

第六节 水利基础设施 93

第七章 魅力空间 95

第一节 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95

第二节 魅力空间组织和展示 97

第八章 区域协调 100

第一节 域外协调 100

第二节 域内协调 102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105

第一章 城市规模 105

第二章 空间结构 106

第三章 用地布局 108

第一节 中心城区四组团 108

第二节 居住用地 109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 110

第四节 商业服务业用地 114

第五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 114

第六节 交通运输用地 114

第七节 公用设施用地 115

第八节 特殊用地 116

第九节 留白用地 116

第十节 地下空间 117

第四章 绿地与开敞空间 118

第一节 绿地系统构建 118

第二节 公园绿地规划 119

第三节 防护绿地规划 120

第四节 广场用地规划 120

第五章 景观风貌 120

第一节 历史文化 120

第二节 景观风貌 122

第三节 城市更新 125

第六章 交通体系 128

第一节 对外交通组织 128

第二节 城市路网布局 129

第七章 市政设施 132

第一节 给水设施 132

第二节 排水设施 133

第三节 电力设施 134

第四节 燃气设施 134

第五节 通信工程规划 135

第六节 环卫设施 136

第八章 综合防灾 137

第一节 抗震 137

第二节 防洪排涝 138

第三节 消防工程 139

第四节 人防工程 140

第五节 应急系统 140

第九章 “四线”管控 142

第一节 绿线 142

第二节 蓝线 143

第三节 紫线 143

第四节 黄线 144

第五部分 实施保障 145

第一章 规划传导 145

第二章 近期行动 151

第三章 政策机制 152

第四章 实施监督 153

附表 155

1. 县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155

2.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156

3. 规划指标体系表 157

4. 县域规划分区表 159

5.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指标分解表 160

6.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分解表 161

7. 生态保护红线分解表 162

8. 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163

9.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 164

10. 城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165

11. 重点项目安排表 166

 


 

德格县地处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金沙江和雅砻江上游,东与甘孜县毗邻,南与白玉县相接,西与西藏江达县隔江相望,北与石渠县接壤,是西进西藏,北入青海的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县域为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的过渡带,生态地位独特、生态功能突出、生态环境优良,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核心区域,是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和“中华水塔”的核心部分。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德格县委县政府充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以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为统领,通过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德格新时代发展提供空间载体。依据《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德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德格县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川西北生态发展示范区”发展战略中的角色定位,全面开启德格新时代的发展篇章。

《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9月启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数据支撑”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先后经历工作启动阶段、现场踏勘阶段、专题研究阶段、初步方案阶段、“三区三线划定”阶段、“多规合一”融合阶段、方案深化阶段、成果编制阶段,最终形成规划成果。《规划》是德格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化和落实,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

《规划》包含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德格县行政辖区,面积为11439.01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为“三区三线”规划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面积为1.09平方千米。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件和矢量数据库。

《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由德格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德格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规划进行规划管理。文本中下划线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是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一部分 现状与形势

第一章 基础条件

第一节 域基础条件

第1条 区域位置

德格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东与甘孜县毗邻,南与白玉县相接,西与西藏江达县隔金沙江相望,北与石渠县接壤,地处金沙江、雅砻江上游。德格县距离康定市560千米,距离成都市830千米

第2条 地理格局

德格县域地理格局呈“一脉两片”结构。以雀儿山脉为界将县域划分为东北、西南两大部分,东北部河谷宽阔平坦,土壤肥沃,古夷平面保存完整,属川西北丘状高原地貌;西南部河谷深切,地势高差较大,属于高山峡谷地貌。

第3条 资源禀赋

地质矿藏德格县境属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系沙鲁里山脉,地形复杂。县域主要土壤类型包括草甸土、暗棕壤、亚高山草甸土、高山漠土等。县域目前已探明17个矿种,主要有铜、铅、锌、镍、钒、钨、汞、锡、金、银等。
气候条件德格县属大陆性高原季风气候,空气干燥,气温较低,冬长夏短,常年平均气温6.70摄氏度,最高气温极值30摄氏度,最低气温极值-20.70摄氏度。常年平均降水量为623毫米。县域内霜冻冰雹频繁,降雪期早,日照较长,无霜期115天左右,年均日照1966小时。
水文条件德格县域内河流以雀儿山为分水岭,形成东部的雅砻江水系,主要水系有巴曲、玉曲等12条支流,雅砻江干流在德格境内流程为165千米,流域面积为6500平方千米,径流总量为15.80亿立方千米。西部的金沙江水系,主要有色曲,麦曲等5条支流,金沙江干流在德格境内流程为156千米,流域面积为4800平方千米,径流总量为12.40亿立方千米。
自然生态德格自然生态本底良好,是我国自然生态最完整、气候垂直分布与动植物资源垂直分布最多的地区之一。现有生态公益林规模为3325.53平方千米,活立木蓄积量为1697.45万立方米,树种以杉木为主,间以柏树、白桦,森林覆盖率为43.05%。草地面积为5275.52平方千米,草地覆盖率为46.12%。

德格县境内野生动物有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共17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白唇鹿、豹、金雕等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黑熊、水獭、林麝等32种。

历史人文德格历史文化悠久,作为涉藏地区三大古文化之一,汇聚康巴文化、格萨尔文化、南派藏医药文化、红色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等多种文化。德格县建城历史悠久,地处康巴地区中心和川藏古道要冲,拥有众多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古迹、建筑。

第4条 社会经济

人口和城镇化20152019年,德格县人口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15‰,低于甘孜州人口自然增长率(6.75‰),高于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4.66‰),在甘孜州各县处于中等水平。20152019年,德格县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比基本持平,人口外流比例低,其中20152018年,户籍人口略多于常住人口,2019年常住人口为91000人,开始超过户籍人口(90513人),德格县开始吸引外来人口。

城镇化水平。德格县城镇化水平较低,但城镇化率增速较快。2015—2019年,德格城镇化率稳步上升,从2015年的16.37%上升至2019年的25.27%,年均增长1.78%。德格县城镇化率与全国以及甘孜州比较,德格县城镇化率在甘孜州17个县中位列14,城镇化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德格县城镇化率增速明显高于甘孜州、全国增长水平,城镇化增长速度较快。

城镇体系发展。德格县域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城镇等级结构发育不健全,集聚效益弱,城镇对区域难以形成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德格县人口分布整体中部密两侧疏,德格县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最高,且大规模的城镇主要集中在中部西北部方向地势较平坦区域,县域最大人口规模为更庆镇,人口不到1万人,最小人口规模为卡松渡乡,仅1470人。 

经济水平。德格县经济总量在甘孜州州域层面位居前列,但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较差。2019年德格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744万元,在甘孜州各县排名第六,2018年德格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80万元,低于甘孜州其他各县。
产业发展。德格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发展迅猛。2015年德格县三次产业占比为45:16.20:38.80,2016年为45.40:15.50:39.10,2017年为42.70:17.70:39.60,2018年为27.90:5.80:66.30,至2019年为31.60:5.10:63.30,其中第三产业占比位居首位且持续增加,发展态势强劲迅猛。

第二节 中心城区基础条件

第5条 地理位置

中心城区包含更庆县城、藏文化组团、龚垭组团、法宣组团。地处德格县域西南部,东与八帮乡相邻,南与白垭乡相邻,西与汪布顶乡相邻,北与柯洛洞乡相邻。中心城区现状主要沿国道G317和色曲河两侧建设,距离甘孜格萨尔机场135千米

第6条 自然生态及人文资源

中心城区位于高山峡谷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城区主要河流为金沙江支流色曲河,由北向南穿越中心城区后注入金沙江。中心城区人文资源丰富,以德格印经院和更庆寺等历史文化遗存为代表,城区建筑风貌良好,整体以传统藏族建筑风貌为主,兼具包含时尚多彩的景观、绿化、街道小品等元素。

第7条 县城发展演变

德格县城建设最初受河流导向,主要聚集在欧曲河两岸,以汤甲经堂、土司官寨、土司家庙更庆寺、德格印经院为中心,在其周边山坡上聚集了相当数量的民居,整个建设用地形态呈团状,规模较小,设施缺乏;建国后,受到区域交通引导,以及色曲河制约,主要在色曲河东岸坝地发展,县城开始建设商店、银行、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初步形成了以色曲河东岸为主,欧曲河两岸为辅的城市形态;改革开放后,建设加速,随着国道G317建设,带动城市跨过色曲河,在色曲河西岸进行建设,最终形成了“T字形”的城市用地形态。至此,县城整体受区域交通导向的影响,沿色曲河带状发展的趋势较强,向东发展的趋势较弱。

第8条 现状情况

现状用地。中心城区范围内现状城乡建设用地约占87.94%,农用地占8.31%,水域和其他土地约占2.49%。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6.08公顷,主要沿色曲河和欧曲河布局,范围内居住用地占比最大为48.52%,主要聚集在更庆城区,其次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4.01%,色曲河两岸以行政办公为主,底层设商业铺面,建筑相对集中,色曲河以东、正街两侧主要是商业、公共建筑,欧曲河以北以宗教用地和居住为主;龚垭组团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藏文化组团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法宣组团主要为特殊用地。
设施配套。中心城区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14.0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29公顷,其中更庆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基础设施完善,在种类、数量、规模上都有了一定的基础。行政办公、医院、学校、文化设施等主要沿正街和河西街两侧布置,目前县城内行政办公单位主要集中在正街东侧,其他行政办公单位如县交通局、林业局、更庆镇政府等分散布置在河西街两侧,教育设施、等级医院规模相对偏小,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更庆城区和龚垭组团,文化体育设施缺乏。设施配套上整体缺乏明确的城市中心,城市主要的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但未形成有机体系,服务水平一般,无法承担城市中心功能。

第三节 底图底数、双评价和双评估主要结论

第9条 县域底图底数

德格县县域国土总面积11439.01平方千米。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47.42平方千米,园地面积0.60平方千米,林地面积4926.10平方千米,草地面积5275.52平方千米,湿地面积82.93平方千米,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2.29平方千米,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27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44平千米,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4.83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12.77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88平方千米,陆地水域面积135.85平方千米,其他土地面积925.38平方千米

第10条 中心城区底图底数

基期年中心城区用地总面积109.27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11.92公顷,居住用地面积48.5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4.0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73公顷,工矿用地0.01公顷,仓储用地面积1.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1.6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2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0公顷,特殊用地6.85公顷

第11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4431.25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38.74%,主要为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多普沟自然保护区、新路海自然保护区、志巴沟自然保护区、玉隆湿地公园、阿须湿地自然保护区、珠姆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6780.9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59.28%,为雅砻江、阿洛沟、错阿沟、雪珂等河湖管理范围。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德格县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2303.03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20.13%,主要分布在中部的竹庆镇、马尼干戈镇等地。德格县东西区域均分布有大量农业生产不适宜区,面积为4704.73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41.1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对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以外的区域,开展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以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区位优势度为基础,结合灾害条件等因素,评价城镇建设适宜性程度。德格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198.78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1.74%,主要分布在中部的竹庆镇、错阿镇等地。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6808.98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59.52%,县域分布较广。

第12条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农业生产承载规模通过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测算分析,德格县种植业生产承载规模为67.34平方千米,德格县畜牧业生产承载规模为77.24万羊单位。

城镇建设承载规模通过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测算分析,德格县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84平方千米

第13条 规划实施评估

《德格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德格县现状耕地47.42平方千米,完成“土规”确定的202040.21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2.304.85万亩平方千米,规划基期年永久基本农田为39.74平方千米(5.96万亩),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17.27平方千米,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93平方千米。由于不同时期国土调查标准的差异,以及图斑偏移的原因,城乡建设用地净增长较多。

《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实施评估“两心、一带、两片、一区”的城市布局结构很好地适应了德格城市发展阶段,商业、行政中心和文化中心已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建设上,现状城市行政、商业用地相互交错集聚,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已经形成集聚区域,但未进行很好的梳理,不能完全承担城市中心功能。产业转型逐步加快,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三产增长趋势强劲。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区改造力度加大,城市风貌统一建设,生态保护与公共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各类建设密度较高。

《德格县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德格县总体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其中底线管控部分指标需加强,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方面指标实现良好,多项指标符合目标方向,支撑体系方面指标有待改善;六个维度中,安全、协调、创新和绿色维度整体实现较好,开放维度指标实现需要进一步加强,共享维度实现一般。

第14条 灾害风险评估

    经评估,德格县总体灾害风险可控,地震灾害风险属于高风险,土地资源风险、地质灾害风险方面属于中风险,需重点关注。

水资源风险通过对干旱指数、水资源总量、水质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德格县在水资源风险上属于低风险。

土地资源风险受地形气候等因素影响,现状耕地资源紧张,同时畜禽养殖规模较大,城镇建设与农业发展用地矛盾。德格县在土地资源风险上属于中风险。

地质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性主要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三个级别,其中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金沙江流域及德格县城区域,总面积912.96平方千米;中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雅砻江沿线、俄支乡—竹庆镇一带以及金沙江沿岸,总面积5525平方千米;低风险区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地区,总面积5290.96平方千米。德格县在地质灾害风险上属于中风险。

地震灾害风险德格县境内鲜水河断裂带,生康断裂带,余拖断裂带,玉树—甘孜断裂带金沙江断裂带,较易发生地震灾害,对城镇开发适宜性影响较大其中国道G317玉隆错阿段,国道G215俄支竹庆段,龚垭镇八帮乡麦宿镇一带需加强活动断层避让和建筑用地的管控工作。德格县在地灾害风险上属于风险。

洪涝灾害风险德格县域内主要有“两江一河”,即金沙江、雅砻江、色曲河,受地形、气候影响,夏季降雨多、雨量大,短时强降雨频发,易受洪涝灾害威胁。

干旱灾害风险德格县全域干旱指数较低,属于较湿润地区。

第二章 特征与问题

第一节 县域

第15条 特征优势

生态地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德格县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区,在全国生态安全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和“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生态安全和民族和谐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德格自然生态本底良好,是我国自然生态最完整、气候垂直分布与动植物资源垂直分布最多的地区之一。
文化底蕴浓厚,文旅特色鲜明德格县文化底蕴厚重,具有“康巴文化中心”“格萨尔王故里”“南派藏医药发祥地”三大文化旅游品牌,以德格印经院为代表的康巴文化中心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涉藏地区三大印经院之首,拥有涉藏地区文化典籍的70%,木刻印版30余万块,享有“世界藏文化百科全书”之誉。
川青藏交界区位,川西进藏重要门户德格县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地处东经98°12′至98°41′,北纬31°24′至32°43′之间,东与甘孜县毗邻,南与白玉县相接,西与西藏江达县隔金沙江相望,北与石渠县接壤,具有区域地理要冲、入藏门户的重要地位。川藏公路国道G317贯穿县城及部分乡镇,承载着连接四川盆地和青藏高原的重要使命,是维护青藏高原稳定安全的重要咽喉。德格县处于国道G317发展带和“环甘孜机场2小时经济圈”内,与周边区域具有较好的联动发展条件。
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具备绿色产业发展潜力金沙江、雅砻江两条重要水系流经德格县域西南侧和东北侧,具有丰富的水电能源资源,其中金沙江水系水能蕴藏量119万千瓦,支流水能蕴藏量33.60万千瓦。雅砻江水能蕴藏量45万千瓦,支流水能蕴藏量23.70万千瓦。金沙江、雅砻江在德格县域境内水能蕴藏总量221.30万千瓦,具备发展水电能源产业的良好条件。另外德格光照丰富,全年日照时数多(多年平均日照2049.10小时),太阳辐射强烈(太阳总辐射能128.70千卡/年·平方厘米),具备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良好条件。因此德格具备发展以清洁能源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的条件和潜力。
地广人稀、人口流动性稳中有升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常住人口为88542人,人口密度为8/平方千米,藏族人口占96%。近十年人口保持稳定增长,劳动力外出务工少,全县流入人口为1347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75人,省内流入人口为1149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入人口增加11251人,增长5.06倍。

第16条 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德格县地形复杂,集高原牧区、深山峡谷为一体,海拔较高,气候寒冷,各类自然灾害易发多发,自然环境复杂脆弱,生态系统易遭破坏且不易恢复。
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水平落后,资源利用不足德格县一二产业占比较低,三产占比偏高,工业基础薄弱且不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农牧业、旅游业发展层次低、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不高,现代服务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第一产业发展处于传统零散状态,现代化程度较低,缺乏龙头带动;第二产业缺少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附加值不高;第三产业在旅游产业的产品拓展、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不足,旅游业与农牧业发展缺乏融合联动。
对外交通联系不便,内部道路体系不全目前德格主要依靠国道G317和格萨尔机场对外联系,对外交通联系方式相对单一,对外联系不便,联系时长过长。格萨尔机场客流班次较少,通航城市仅4座,航线数量3条,客货交通进入和中转的方式和效率不足。县域内部道路体系不完善,尤其缺乏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道路联系。
城乡发展不协调,城镇对乡村辐射不足德格县幅员广阔,城镇和村庄建设呈局部相对集中,整体分布零散的状态,“小城镇、大农村”空间格局明显。县城规模较小,中心镇培育不足,因此城镇对广大农村地区和整个县域发展带动不足。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城镇等级结构发育不健全。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居环境品质不佳教育设施、等级医院规模相对偏小,分布不均,文化体育设施缺乏。德格县环境保护建设相对落后,生态恢复及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伴随县域城镇化进程和县域旅游的推进,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镇及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人口增加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间的矛盾逐步显现,对人居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给德格县生态环境安全带来隐患。

第二节 中心城区

第17条 主要特征

康巴文化发源地德格县城历史文化悠久,资源丰富,是康巴文化发源地之一。其代表有“藏文化大百科全书”德格印经院、藏传佛教五大教派祖寺、佛学院及德格藏医院等历史古迹和人文建筑等。
国道G317沿线商贸重镇国道G317贯穿县城,是西进西藏江达、通过俄支乡北入青海、东出内地的重要交通枢纽,是进入西藏的重要通道。县城更庆镇依托国道G317,串联德格印经院等众多自然、人文景观,沿途汇集原始森林风光、宗教寺庙、历史遗迹等,形成以贸易为主导,以文旅为主要特色的商贸文旅综合服务功能基础。
独特的城市形态县域境内属青藏高原东南缘,为横断山系沙鲁里山脉,为金沙江峡谷地带,地形复杂。县城依托金沙江支流色曲河峡谷地形,镶嵌在以高山峡谷为地貌特征的自然本底中,自然生长形成沿河谷带状布局的城市形态。

第18条 突出问题

河谷地带发展空间受限德格县城属于典型的河谷带状城市,城市沿色曲河两侧紧密延伸,河流与周边山体之间缺乏建设空间,导致城市发展空间受限。
建设密度高,绿地与开敞空间不足由于城市建设空间有限,因此县城更庆镇现状建设密度较高,现状房屋鳞次栉比,局部地段建筑密度超过50%,部分住宅建筑依山而建,人居环境品质不佳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有限的空间也导致县城在建设过程中优先满足居住和公共服务等刚性需求,绿地和开敞空间不足。
文化旅游核心功能不强德格县城作为县域旅游服务中心,也是区域交通枢纽和商贸集中地,依托德格印经院等文化资源,承担着重要的康巴文化交流展示体验的功能,现状商业服务业以餐饮和酒店住宿等旅游服务为主,缺少文化体验型业态和场景,旅游服务水平不高,对重要文化资源的展示利用不足。

第三章 机遇与挑战

第19条 发展机遇

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带来的机遇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体现出的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思想为德格县发展指明了新路径。德格县应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遵循,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经济,激发全县绿色发展新动力,将绿色资源转化为绿色效益,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真正实现生态惠民强县。
四川省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四川省加快构建“五区共兴”区域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更加注重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高质量发展。特别提出成都平原经济区与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方面有待加强合作,这对德格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发展目标、发展路径等作出了明确指导,更丰富了德格县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为促进全县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良性互动指明了方向。
川藏铁路和新一轮国省干道建设带来的机遇川藏铁路和新一轮国省干道建设为德格县改善区位交通条件、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能力、打破交通壁垒、增强对外联系能力开辟了新通道,进一步支持川西北地区发展生态经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县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第20条 面临挑战

保护与发展间矛盾突出德格县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又属于国家经济落后发展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不能动摇四川省青藏高原区域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根基,保证国家的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德格县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是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主线。
发展同质化。德格拥有巨大的旅游发展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临着与邻近地区其他生态旅游区及其他旅游城市的同质竞争问题。德格县要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就亟须提升差异化竞争力,打造德格品牌。整合县域重要旅游资源,形成独特的区域形象识别和特色品牌,使之具有不可替代性,强化旅游产品的唯一性和差异性,增强在国内旅游市场同类型生态和文化旅游产品中的竞争力。


第二部分 战略与目标

第一章 主要依据

第21条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

10.《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

12.《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

1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14.《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

1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20.《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

21.《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22.《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8年修正

23.《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9年

24.《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0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27.《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993年)

27.《四川省水资源条例》(2022年)

28.《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2021年)

第22条 国省政策依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印发)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的决定》(2022年11月印发)

6.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2023年6月印发)

7.《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2023年11月印发)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

1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号)

1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号)

1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川委厅〔2020〕8号)

1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9〕87号)

14.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

15.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

16.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甘办发〔2021〕12号)

17.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2023〕53号

1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1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2〕60号)

20.《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5号)

2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

2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一张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25号)

第23条 技术规范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

2.《四川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办法(2022年修订版)》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

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

(试行)》(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5.《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四川操作细则》(自然资函〔2022〕47号)

第24条 其他文件依据

1.《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2.《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5.《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德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二章 思路目标

第25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落实甘孜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两区三地”总体定位,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国土开发水平,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塑造高原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典范。

第26条 基本原则

坚守底线,安全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安全底线,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永续发展。

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探索精明增长的土地利用方式,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乡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县域统筹城乡融合。统筹优化城乡、区域国土空间,实现国土空间县域覆盖、全要素管控。紧扣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

立足优势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川西北生态发展示范区战略,深化强化生态主体功能,利用高原绿色生态资源特色优势,以创新驱动为发展路径,推动区域发展模式从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动能从单一分散向融合创新转变,发展空间从增量向存量转变,全面增强发展的集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系统观念整体协同。全面落实“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总要求,深刻认识城市作为复杂巨系统和有机生命体的特征,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突出功能导向、践行绿色低碳、深化城乡融合、注重整体协同,围绕德格县委县政府“1588”工作格局,做到“规划一张图”“交通一张网”“城镇一体化”“产业一条链”“生态一根线”,坚决守住城市和社会发展底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居安全,建设选址合理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中、高(极高)危险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等。

第27条 总体定位

贯彻国家、省州战略,落实甘孜州对于德格县的规划引领和传导要求,衔接融合德格县“十四五”规划要求,立足德格自身自然资源要素特点和现状发展基础,确定德格县域总体定位和中心城区性质。

县域总体定位康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以及康北地区开放发展重要门户

中心城区性质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承担综合服务、旅游服务、文化交流职能,康北地区知名“善地高原生态名城,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县域对外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

第28条 目标指标

近期目标2025年,经济质量取得新提升,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基础设施实现新改善,乡村振兴呈现新气象,基层治理激发新效能,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新成效,社会文明铸就新高度,对外形象展示新面貌。推进以中心城区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远期目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全面实现“产业兴旺、城镇发达、交通便捷、民富村美、文化彰显、生态和谐”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总体局面。通过对外交通联动区域分工合作,形成全省知名的7大“善地”系列产业园区和特色产品,依托格萨尔文化资源形成一批知名的特色文化生态旅游区景点,全面实现康北地区开放发展重要门户目标,以及康巴地区知名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发展目标。
远景目标至2050年,全面建成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德格。全县建设成为国土空间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开发、高品质支撑和高效能治理的生态文明高地,形成高原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规划指标体系落实省、州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结合德格县城市体检工作成果,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效率、空间品质三方面构建规划指标,其中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详见附表3

第三章 空间战略

第29条 严守保护底线,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强调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筑牢德格县域生态屏障,维护生态稳定性,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生态整治修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稳中有增,质量有所提升,布局相对稳定,生态有所改善;严格控制城镇规模,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夯实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

第30条 强化县域生态系统功能,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坚守生态底线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建设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为核心的防护林体系,在生态产业发展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牧为主,发展林农牧多种经营,促进农牧文旅融合发展。

第31条 优化空间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载体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优化农业空间格局,优化稳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因地制宜布局农产品主产区和现代化农业园区,稳定农牧产品产量、提升质量,确保粮食安全;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强化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支撑,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条件和农牧业、清洁能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强化重点城镇产业和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各级城镇辐射带动能力。

第32条 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促进生态价值转化

构建以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为基础,特色文化旅游业为主导,绿色工业、清洁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生态产业体系,解决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经济发展落后,产业体系不健全,发展主题不清晰等突出问题,实现经济效益好、产业附加值高、产业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实现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保护与城乡发展共赢共生。

第33条 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彰显国土空间魅力

依托德格特色文旅资源,强化农牧旅、农文旅融合发展,结合自然生态旅游区资源和文化资源,推进生态旅游区和文旅融合园区建设,提升文旅资源的产业附加值;通过旅游与民族手工艺产业和南派藏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依托国省干道加快重要文旅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旅游服务能力和配套水平;通过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业,突出地域文化特色,进一步塑造德格文化品牌,提升品牌的区域影响力,彰显国土空间魅力。

第34条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绿色发展支撑能力

加强以航空、高速、铁路和公路为主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格萨尔机场航空服务圈,强化与格萨尔机场的交通联结,进一步落实区域交通、产业道路和农牧区公路建设,全面提升区域交通衔接能力;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完善水利、电网、通信、集中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和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强化设施共享,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对生态保护、农牧业生产、绿色工业发展、文化旅游业服务,生活宜居等全方位保障,全面提升县域绿色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第三部分 县域规划

第一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底线管控

第35条 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部、省、州下发任务目标落实下达耕地保有量45.80平方千米(6.87万亩),落实下达永久基本农田39.74平方千米(5.96万亩)主要分布在中扎科镇、温拖镇及年古乡,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详见附表5

管控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36条 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部、省、州下达任务目标,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431.10平方千米,主要包括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多沟自然保护区、新路海自然保护区、志巴沟自然保护区、玉隆湿地公园、阿须湿地自然保护区、珠姆湿地公园等。各乡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详见附表7。

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活动类型原则上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各类特定区域,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在用地报批前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37条 城镇开发边界

严格落实部、省、州下发城镇开发边界,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89平方千米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详见附表6

管控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新增城镇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各项城镇建设活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第38条 水资源利用上限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刚性约束要求,规划至2035年德格全县整体用水总量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第39条 基本草原控制线

全县划定基本草原面积5034.06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竹庆镇、马尼干戈镇、亚丁乡、浪多乡等,最终面积、位置等以国家正式批复为准。禁止在基本草原上实施的行为,包括开垦基本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途,毁坏围栏、人畜饮水设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擅自钻井提取工业用水等。确定食草性牲畜数量,维持草畜平衡,确定草地数量及质量。

第40条 交通廊道控制线

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

第41条 洪涝风险控制线

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全县划定洪涝风险控制面积400.01平方千米,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泄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洪涝风险控制线内不得建设影响行洪的各类建(构)筑物,禁止擅自填埋、占用,禁止开展影响雨洪行泄、调蓄功能的建设活动。

第42条 地质灾害防控线

将《四川省德格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0000成果报告》中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结果为高风险区及中风险区的范围划入控制线,面积为6437.96平方千米乡建设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原则上布局于地质灾害防控线外,合理避让地质灾害中、高(含极高)危险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评价结论落实相应地灾防治措施震断裂带两侧50米范围内为绝对禁建区禁建区内若进行项目建设,应进行地质评估报告经相关单位审批后方能进行规划建设。

 

第43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以德格县内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更庆镇)、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更庆镇八美村、柯洛洞乡牛麦村、八帮乡曲池西村)、6个省级传统村落(麦宿镇木岳村、柯洛洞乡独木岭村、柯洛洞乡朗达村、龚垭镇血呷村、温拖镇康朗村、八帮乡上白卡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界限,以及德格县范围内21处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德格印经院和八帮寺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庆寺、丁青寺、协庆寺、竹庆寺、满金寺、俄支寺13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1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管控要求: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和建设控制。

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细化

第44条 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区

落实州级规划传导,德格县级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第45条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区布局与管控

为更好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以德格资源禀赋为基础,结合各城镇发展潜力,细化县域主体功能分区。德格县主体功能区的基本功能类型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城镇化地区。围绕总体格局和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各乡镇优势,以乡镇为单元明确主体功能。

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尼干戈镇、岳巴乡、柯洛洞乡、竹庆镇、八帮乡、错阿镇、卡松渡乡、打滚镇、亚丁乡、阿须镇、玉隆乡、上姑乡、汪布顶乡、俄南乡。主体功能为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点区域,关系德格县的生态安全,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是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

农产品主产区为:年古乡、俄支乡、中扎科镇、白垭乡、温拖镇、麦宿镇、浪多乡。主体功能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区域。

城镇化地区为:更庆镇、龚垭镇。主体功能为德格县经济发展重要节点,要发挥中心城镇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以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支持其集聚人口和经济,同时也需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区域。

第三节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46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

在双评价双评估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州发展战略,体现德格县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要素,充分融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与城镇空间,构建“一脉两片、两带两廊六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脉”依托雀儿山生态绿脉形成的县域生态屏障和生态基底主骨架

“两片”由雀儿山生态绿脉分隔形成的县域东北部丘状高原生态保护片区县域西南部高山峡谷生态保护片区。

“两带”沿雅砻江种养结合有机农业产业带、沿金沙江产村融合生态农业产业带。

“两廊”沿国道G317形成的产景村融合发展主要走廊和沿省道S456(原省道S217)形成的产景村融合发展次要走廊。

“六点”县域六个城镇发展节点,集中主要的生产生活及配套功能,带动县域整体发展,其中包含2个中心城镇,分别为德格中心城区,承担县域综合服务主中心及旅游服务核心功能;马尼干戈镇,承担县域产业发展中心和综合服务次中心功能;4个重点乡镇,分别为麦宿、温拖、阿须、俄支,承担县域其区域的产业发展与综合服务节点功能。

第四节 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

第47条 保障农业空间

农田保护区划定农田保护区45.21平方千米(6.78万亩),占县域面积0.40%,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区域,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农田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乡村发展区划定乡村发展区4133.30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36.13%。主要为生态保护区和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区域,包括村庄建设、农业种植和林果业发展等区域。乡村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48条 保护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区4431.12平方千米,占域面积38.74%,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及其他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生态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控制区划定生态控制区2568.34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22.45%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的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生态控制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49条 集约城镇空间

城镇发展区划定城镇发展区4.8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0.04%。为集中开发建设并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集中分布在更庆县城和乡镇驻地,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城镇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矿产能源发展区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256.15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2.24%。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矿产资源勘察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矿产能源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节 用途(用地)结构优化

第50条 农用地优化

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德格未来农牧业发展需求,在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适度增加耕地,挖掘造林绿化空间。规划2035耕地面积48.77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1.35平方千米,园地面积0.13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减少0.47平方千米,林地面积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草地面积5266.11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减少9.41平方千米,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7.10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4.81平方千米

第51条 建设用地优化

优化城乡内部结构,推进城乡用地节约集约发展,保障县域重要产业用地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至2035年县域建设用地较现状增加12.66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加2.58平方千米,村庄建设用地减少3.68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增加13.74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增加0.02平方千米。

第52条 其他用地

规划至2035年县域其他用地较现状减少1.6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水域减少0.13平方千米,其他土地减少1.50平方千米

 

 

第二章 农业空间

第一节 耕地保护及恢复

第53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严格落实州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45.80平方千米(6.87万亩),规划基期年耕地47.42平方千米,通过结构优化调整后耕地规模48.77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1.35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金沙江沿岸的汪布顶乡、卡松渡乡、龚垭镇。

第54条 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占用等调出耕地0.21平方千米,通过建设用地复垦0.73平方千米,农用地整理0.36平方千米园地复垦0.47平方千米
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除国家计划任务内的生态退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0.14平方千米(0.02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目标的0.35%
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充分利用土地开发、国土综合整治等各类项目,零星、分散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集中开发,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等建设用地退出,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规划至2035年,补充耕地1.56平方千米
积极引导统筹推进苗木复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方式稳步推进“恢复地类”复耕整治,将园林地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耕地集中布局,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优先在麦宿镇、龚垭镇耕地集中区域,温拖镇、中扎科镇、年古乡高标准农田集中区开展农用地整治工作,结合园地腾退完成甘孜州每年实际下达的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开展“三调”前耕地流出恢复补充工作。

第55条 因地制宜提高耕地质量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即全县累计高标准农田35.46平方千米其中新建32.38平方千米,累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96平方千米
集中保护优质耕地集中保护优质耕地,划定农田保护区45.21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温拖镇、中扎科镇、年古乡。
划定优质耕作层严格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对县域范围内优质耕作层进行摸底。划定优质耕作层45.21平方千米
稳步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根据耕地利用强度有计划实施休耕轮作或保护性耕作,实现耕地生态利用效率最大化。推广利用农作物秸秆覆盖地表,配套应用药剂拌种、种子包衣、化学除草等防治技术,减少土壤扰动,降低土壤侵蚀,促进蓄水保墒,提高土壤有机碳含量,提高耕地固碳能力。

第56条 改善农田生态、促进绿色农业发展

强化农田生态保育功能强化农田生态保育,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加强耕地与周边生态系统协同保护,丰富农田生物多样性,建设健康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

加强土壤防治修复推进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落实农药化肥使用问题整改;加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及执法;推进牲畜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土壤肥力逐步上升。加强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和重点污染源监管,防范新增耕地污染。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土壤环境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修复,全面保障土壤环境安全。落实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建立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推广以生态调控、物理控害、生物防治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控。
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促进农田生态系统内部循环、能量流动。营造半自然生态,提升农田生物多样性,分区施策营造农田生境,提升农田碳汇能力。

第57条 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强化耕地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探索推行“田长制”,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加强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和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形成耕地严保严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实现具体项目用地报批及动态监测耕地保护。全面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优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

第二节 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58条 生态农牧业空间布局

落实德格县“1+4”产业布局夯实七大善地产业。

1”清洁能源;

4牦牛产业集群、文旅融合产业、中藏医药产业、种养殖业。

夯实基础产业生态农牧业,着力培育七大善地产业,实施到村到户“五小工程”,夯实农牧业基础支撑。其中以粮食、蔬菜、肉奶、菌类藏医药和水资源作为生态农牧业基础。

“粮”产业:雀儿山以东重点保证基本口粮,以西发展以黑青稞为主的农业加工园区

“蔬”产业:以温拖现代农业园区为中心,打造沿雅砻江绿色有机蔬菜产业园区。

“肉”产业:培育以马尼干戈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县13个牧业乡的高原牦牛产业圈。

“菌”产业:结合马尼干戈牧旅商基地,建设德格虎掌菌加工园区。

“药”产业:利用南派藏医药品牌,打造中藏药材现代农业园区。

“水”产业:依托卡松渡乡银多村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打造生态善地圣水生产加工基地。

“酒”产业:依托雀儿山以西传统酿酒技术,大力开发以岳巴乡底绒村为主的青稞藏酒产业。

第59条 科学合理完善农业配套

在骨干水系规划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地形条件、道路、田块、塘、池等实际情况,对田间渠系上图,落位通达每个田块。加大农毛渠整治维护。积极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农田灌溉、排涝、抗旱基础设施修复,重点加强农毛渠灌排能力恢复,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恢复、提升农田灌溉系统,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智慧灌溉”水平;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

第三节 乡村振兴

第60条 六个城乡融合发展片区

综合产业集中分片布局的特点以及国道、省道对空间上的分隔作用,德格县划定为六个城乡融合发展片区:更庆商贸文旅融合发展片区、马尼干戈牧旅商贸片区、麦宿中藏药材及传统产业片区、俄支农牧旅融合发展片区、阿须生态牧旅融合发展片区、温拖有机农业发展片区。

 

 

第61条 以片区为单元统筹资源要素,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结合片区资源禀赋现有产业基础,布局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动产业业态融合、产业链条延伸,发展农村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产业复合功能和增值空间。

更庆商贸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培育壮大康巴文化产业,立足康巴文化和现有发展基础,按照商旅融合、农旅融合、体旅融合、康旅融合的产业融合发展思路,培育壮大康巴文化产业。

马尼干戈牧旅商贸片区,依托牧业养殖基地、牦牛养殖、高原湖泊、雪山景观,促进“牧业+”“旅游+”双轮驱动。

麦宿中藏药材及传统产业片区,依托区域特色资源,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产业园区、传承基地等为载体,发展以中藏药材种植加工,民族传统手工艺为主导的产业,融入“+旅游”发展理念,结合自然风光,大力推动“生态+传统产业+文旅”多元化融合发展

俄支农牧旅融合发展片区,以高原农牧业为基础,挖掘利用卡松渡原始森林和各类文化遗址旅游价值,引导片区农牧旅融合发展。

阿须生态牧旅融合发展片区,按照“大牧业、大环境、大数据”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特色牧业产品附加值,打造智慧牧业示范区。发挥格萨尔王故里文化品牌优势,把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县域旅游开发建设和提升改造中。

温拖有机农业发展片区,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推动“有机果蔬”品牌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完善配套设施,挖掘果蔬产业发展潜力,打造有机品牌产业链,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和有机农业经济。

第62条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村分类基础,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结合德格县自身村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对村分类进行细化,划分类符合德格县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村类型,分别为城郊融合类村搬迁拆并类村集聚提升类村特色保护类村等,共计165个村庄。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中甘孜州特别振兴区名录,德格县属于欠发达地区中的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生态退化地区中的川西北高寒草地湿地退化沙化地区和岷江-大渡河干旱河谷退化地区,应积极落实相关振兴发展要求,申请相应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63条 建设生态美丽宜居家园

村庄布局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紫线、蓝线、黄线等各类控制线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因地制宜采用围合式、半围合式、自由式等布局方式,通过“退路、上坡、进村社”促进建筑与水系、山林、农田等环境要素相互协调、有机融合,优化村庄布局。

合理选择农村居民聚居点。选址应避让灾害隐患区,如地震断裂带、滑坡区、洪水、泥石流淹没区及易燃易爆设施影响区;应充分尊重村民意见,考虑生产生活相协调。突出乡村地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明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指引。

牧民定居点聚居区马尼干戈、玉隆、错阿、竹庆、柯洛洞、阿须、打滚、亚丁、浪多、上姑、八帮、中扎科、俄支、岳巴14个乡镇中74个纯牧区行政村。按已完成的牧民定居点规划,该地区聚居度将达到45%。
农业新村聚居区除聚居区14个乡74个纯牧区行政村以外的91个行政村。该区聚居度在55%左右。
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国省干道沿线、乡村道沿线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开展传统村落传统文化开发、保护工作。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消除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加强庭院环境整治,修复残旧院墙,优化提升庭院功能布局。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健康示范村镇建设。实施村庄绿化和环境美化行动,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种花,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建设“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形成“前庭后院、鸟语花香”的风貌。稳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继续完善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64条 保障土地资源,推动乡村高品质发展

高效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激活农村发展动能。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留存当地使用,以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推动产业发展县级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30%比例留给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满足集中安置区建房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县域新增建设用地30.77公顷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其中12.32公顷为农业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养殖、初加工;18.45公顷为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促进农旅融合发展的商业用地及物流仓储用地等,指标来源于全县乡村振兴产业重点保障用地下发指标,以及通过片区增减挂钩、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等方式进行用地保障。

第四节 其他农用地安排

第65条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完善和提升乡村道路支撑农村产业体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通车道路路面宽度宜为3.508米,按需设置错车道。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宽度宜为23米。乡村道路建设应保证既有排洪灌溉等设施的完整性,不占或少占耕地。规划至2035年,乡村道路用地14.91平方千米

 土地综合整治

第66条 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以县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全覆盖系统治理。

规划至203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即全县累计高标准农田35.46平方千米(其中新建32.38平方千米),累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96平方千米。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农村宅基地腾退0.73平方千米。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0.36平方千米。通过园地复垦,新增耕地0.47平方千米。整理后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不低于周边耕地质量等别,节约指标可用于乡村集中安置、城镇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建设等,宅基地腾退指标可用于复耕、复绿、安置、产业发展等。

第67条 农用地整治工程

复耕复垦,确保耕地数量增加落实德格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复耕复垦,补充耕地数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优先选取粮食主产区内带恢复属性的园地图斑复垦,新增耕地面积0.47平方千米。在以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采取土地平整、建设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新增耕地面积0.36平方千米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温拖镇、中扎科镇等区域结合温拖现代农业基地,提高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度和农业生态景观水平,近期优先在温拖镇、中扎科镇、俄支乡、年古乡4个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至203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即全县累计高标准农田35.46平方千米(其中新建32.38平方千米),累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96平方千米

第68条 建设用地整治工程

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整治潜力总规模376公顷,其中包含近期已立项的增减挂钩项目17公顷。优先开展生态控制带以及市政廊道控制带内的宅基地复垦,并针对“空心村”和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展开复耕复垦。不少于整治规模的30%指标用于保障农民聚居点建设,剩余作为周转指标,用于统筹支撑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产业落地。

农村建设用地重大项目主要涉及增减挂钩项目19个,主要分布在竹庆镇、龚垭镇、俄支乡、中扎科镇等。

第69条 雅砻江流域(德格段)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安排部署4个重点项目(中扎科镇水土保持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年古乡水土保持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项目、温拖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项目、浪多乡耕地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强化水土保持能力,实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地区耕地数量和等级。

第三章 生态空间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70条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根据保护地的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建立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基础的2级自然保护地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设为重点,明确“四至”范围,推进结界立标,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和差别化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管理和保护自然保护区。

德格县有5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四川阿须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多沟自然保护区、四川新路海自然保护区、四川志巴沟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公园,分别是四川德格玉隆湿地公园、四川德格珠姆湿地公园(见附表8)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自然保护区、湿地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控。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第71条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所需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禁止开垦基本草原,禁止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禁止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禁止破坏草原植被和草原建设保护设施,切实履行好基本草原管控要求。探索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江河源头、典型代表性的草地类型、珍稀濒危动植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草地。

以促进草畜平衡为目标,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平衡畜牧业对牧草地的影响,加强落实禁牧休牧等草原保护制度,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按照以草定畜的原则,对中度退化草地实施划区轮牧、阶段性禁牧、季节性休牧。对于局部畜牧超载区域,鼓励牧业从草场型自然放牧向基地化养殖转变,引导部分耕地通过改饲种草养畜”粮饲轮作保障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协调,实现草畜动态平衡和种养循环,降低草原碳排放。

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采取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围栏封育等措施,加强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在水土条件适宜地区,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鼓励和支持人工草地建设,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衔接《德格县牦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3年推进方案》,在2022—2024年完成马尼干戈镇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玉隆片区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在严重超载过牧地区,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补播、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强化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完善草原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灾防控。

第72条 加强鼠害和虫害防治,逐步恢复受损天然草原

有效遏制鼠虫危害趋势,降低鼠虫害引起的草产量的损失,使被危害的天然草原逐步得到恢复,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在马尼干戈镇、玉隆乡、中扎科镇等开展鼠害和虫害防治,共计266.67平方千米(40万亩

第73条 明确各类林地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

规划至2035年,一级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73.12平方千米,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052.41平方千米,天然林4784.92平方千米,集中分布在柯洛洞乡、亚丁乡、竹庆镇、麦宿镇、八帮乡、俄南乡等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国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除执行前款规定外,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还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并编制采伐或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天然林保护管理坚持保护天然林与培育人工林相结合;实行分类经营,合理利用;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品性采伐。勘查、开采矿藏和从事各项工程建设,确需征用、占用天然林林地的,应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林地补偿、安置补助等费用,办理用地手续。征用、占用天然林林地勘查、开采矿藏或从事各项工程建设确需采伐林木的,应办理采伐许可证,依法对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林木损失进行补偿,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块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74条 加强重要湿地保护

加强江河源区山溪湿地、高原湿地保护,加强长沙贡玛等重要湿地保护,完善四川德格玉隆湿地公园、四川德格珠姆湿地公园等湿地空间保护范围。恢复湿地自然连通性,增强湿地水源补给功能。

稳定湿地面积,严格控制占用湿地,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加强湿地污染防治,缓解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湿地退化,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第75条 河流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德格县主要河流及水源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共治,打造全县水生态修复样板。加强江河湖库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亲水驳岸生态化改造,塑造水清岸绿的滨水景观,形成具有德格水域生态特色的亲水景观线。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强化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建立水环境动态评估、预警预报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八里隆、尼木沟尼木村、欧普隆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金沙江、雅砻江、色曲河等重点流域实施一河一策,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与精准治污。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76条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创建生态示范县为目标,巩固自然保护地、保护区数量和面积,推动生物廊道和保护区建设,提高连通性。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推进易灾地区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河流、河湖、草原、水生生物等类型保护区建设步伐,提高就地保护能力。开展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的常态化观测。优化动植物种类,推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宣传生物多样性知识,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创造全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金沙江流域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建设,恢复珍稀和濒危动物栖息地和遗传交流廊道。开展全面系统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土调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依法禁止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

在沙鲁里高山山原地区,修复白唇鹿、豹、金雕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和水系生态廊道,恢复黑熊、水獭、林麝等生物栖息地,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生态修复

第77条 生态修复目标

以“一脉两廊、两区多片”生态保护格局为引领,夯实“雀儿山生态绿脉、金沙江生态绿廊、雅砻江生态绿廊”山水特色,着重提升西南高山峡谷生态保护区、东北丘状高原生态保护区管理水平,对县域内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多片生态功能区,针对林地草地退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格局,突出甘孜州西北部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积极构建甘孜州西北部重要生态保育区,打造“美丽健康生态新德格”。

第78条 生态修复格局

构建“一屏、四带、多核”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一屏雀儿山生态屏障;

“四带”东部的雅砻江生态带、西部金沙江生态带,西南高山峡谷生态带和东北丘状高原生态带;

“多核”多个自然保护区,包括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四川阿须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多沟自然保护区、四川新路海自然保护区、四川志巴沟自然保护区、四川德格玉隆湿地公园、四川德格珠姆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多个饮用水源保护地。

第79条 生态修复分区

规划将德格县划分为7个生态修复分区,分别为长沙贡玛(德格段)高寒湿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金沙江流域(德格段)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区、色曲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人居环境提升区、雀儿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巴柯流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区、阿须草原植被恢复与旅游文化保护区、大雪山(德格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区

 

第80条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全县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长沙贡玛(德格段)高寒湿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金沙江流域(德格段)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工程、色曲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雀儿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工程、巴柯流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工程、阿须草原植被恢复与旅游文化保护工程、大雪山(德格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工程、德格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工程。

第四章 城镇空间

第一节 城镇体系

第81条 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根据甘孜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传导,结合德格历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情况,规划至2035年,德格县户籍人口规模为9.53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为8.39万人;德格县常住人口规模为9.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92万人,农村人口4.70万人,城镇化率51.14%。

第82条 城乡体系结构

在空间结构的布局基础上,为更好地整合空间资源要素,促进土地集中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公共功能互补,根据甘孜州五级城镇体系,构建德格县“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一般村”五级城镇体系结构。(详见附表10)

中心城区包含更庆县城、藏文化组团、法宣组团龚垭组团。按照“做强县城”的要求,把更庆县城建成文化名城,将龚垭组团作为德格县新型城镇化拓展用地,加快特色城镇建设同步发展色曲河沿线藏文化组团、法宣组团文化旅游功能。
中心镇马尼干戈镇、麦宿镇、阿须镇、温拖镇、俄支乡共5个乡镇。将马尼干戈建为康北地区重要的旅游节点城镇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将阿须、温拖、麦宿、俄支等重点集镇分别建设成为格萨尔文化旅游镇、高原生态农业示范镇、民族手工艺文化旅游镇、遗址文化旅游镇。
一般镇柯洛洞乡、竹庆镇、错阿镇、玉隆乡、白垭乡、岳巴乡、八帮乡、打滚镇、浪多乡、亚丁乡、上姑乡、中扎科镇、年古乡、俄南乡、卡松渡乡、汪布顶乡共16个一般乡镇。
中心村马尼村、曲西村、更达村、协庆村、错通村、绒青村、白日二村、真隆村、呷拖村、吉龙村、志巴村、多巴村、美丽村、卡莎村、日炯村、阿木拉村、曲池西村、烟达村、真达村、马龙村、卡莫村、汪布顶村、欧普村、尼木村、五一桥村、龚垭村、雨拖村、尼朱村、独木岭村、色巴村、温拖村、地茶村、康郎村、呷依村、村科村、同古村、真达村共37个中心村。

一般村。除县域37个中心村外,其余行政村为一般村。

 

第83条 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落实州级规划要求,引导德格县中心城区为 0.50万~3 万人的Ⅲ型小城市;马尼干戈镇、麦宿镇、阿须镇、温拖镇、俄支乡为 1000~5000 人的中心城镇;一般乡镇人口在 1000 人以内。

第84条 优化镇职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优化城镇职能体系,以更庆县城为发展重点,培育建设中心镇为德格县发展核心,推动人口和产业聚集,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推动马尼干戈镇、麦宿镇、阿须镇、温拖镇、俄支乡五个中心镇发展,培育农商文旅特色功能,形成片区发展中心。

第二节 融合发展

第85条 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总体布局围绕德格地域特征资源分布,形成“两区三带双六多点”县域产业融合发展总体布局。

两区”:2个产业经济区东北部丘状高原牦牛产业圈、西南部高山峡谷特色种植基地

三带”:3个农业产业发展带沿雅砻江“种养结合”有机农业产业带、沿金沙江“产村融合”生态农业产业带、沿国道G317“文旅结合”康巴文化产业带

双六”:6个现代农业园区:牦牛乳制品加工现代农业园区、马尼干戈虎掌菌加工园、温拖蔬菜现代农业园区、麦宿中藏药材现代农业园区、岳巴乡青稞藏酒产业园、黑青稞产业加工园6个文旅产业园区:独木岭牧俗风情产业园、康巴文化中心博览园、南派藏医药康养园、折学沟康巴风情游乐园、格萨尔王故里文化园区、麦宿民族手工艺传承园

多点”:多个自然生态旅游区景点群:积极推进三连湖、竹庆当珍措、玉隆湿地公园、德格珠姆湿地公园、卡松渡森林公园阿须草原湿地风景区、柯洛洞乡野花岭生态旅游区开发,启动多4A级旅游景区、玉隆拉措4A级旅游景区等一生态旅游区景点建设项目。

农牧文旅融合产业以藏医药产业和酒产业为代表的特色善地产业

“药”产业:利用南派藏医药品牌,打造麦宿中藏药材现代农业园区。

“酒”产业:依托雀儿山以西传统酿酒技术,大力开发以岳巴乡底绒村为主的青稞藏酒产业。

农牧业产业布局。形成“六个一”农牧产业布局

一带:善地•沿雅砻江有机农业产业带。重点在温拖、年古、中扎科等乡镇规划建设“种养结合”若干产业基地。

一圈:高原牦牛产业圈。培育以马尼干戈为中心、覆盖雀儿山以东所有牧业区域的高原牦牛产业圈。

一域:金沙江流域黑青稞产业带。在汪布顶、卡松渡、白垭等乡镇建设黑青稞生产基地,发展黑青稞产业加工园

一片:麦宿藏药材种植片区。重点推动大黄等品种的野生封山抚育及人工种植基地建设。

一群:民族手工艺产业群。整合汇聚麦宿片区土陶、木雕、塑像、藤编、唐卡、铸造、牛毛绒制作技艺,有机组合民族手工艺产业街区、产业新村、手工作坊及展销中心。

一串:国道G317沿线乡村旅游美丽藏寨群落。大力发展农特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中藏药等特色旅游商品,配套完善游客体验、购物娱乐、特色餐饮等设施,在国道G317沿线建设一串农旅结合的综合服务体。

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夯实水电主体支撑地位,开发太阳能和氢能,深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绿氢产业发展。推进农业、服务业减碳降耗,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生活体系。发展风能发电、分布式能源和新型储能,推进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集中集约、绿色安全发展。
县域旅游业空间布局将德格县域划分为康巴文化博览区、格萨尔文化体验区、现代农业休闲区、高原生态观光区四大旅游片区。突出打造“六旅”品牌产业布局,强力推进园区生态旅游区建设、线路打造、基础提升。包括:康巴文化中心“博览”之旅、青藏高原最美湖泊群“养心”之旅、格萨尔王故里“寻访”之旅、神奇南派藏医药“康养”之旅、川藏第一险雀儿山“探险”之旅和十八军进藏红色教育“体验”之旅。
特色融合产业空间布局围绕德格县深厚的文化底蕴,抓好康巴文化与格萨尔文化产业、民族手工艺产业、特色藏医药产业培育。大力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形成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巩固德格康巴文化中心的核心地位。
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延伸绿色产业内涵,创新产业发展思路,规划发展电子商务、商贸物流、航空经济等N项新型现代服务业。

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86条 城镇建设用地

县域93.71公顷的存量建设用地为批而未供土地。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批文撤销流程(2016年城乡批次建设用地85.89公顷核减批而未供土地总规模。

健全存量土地台账制度,加强动态监管,有序推进存量盘活。

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安排项目落户、依法调整规划、办理供地手续等措施分类推进处置,加快实施供地;已经实际使用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限期完善供地手续,对城市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实际已供、已建,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简化供地手续,以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业主,办理供地手续。

对尚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推进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进度,协调好拆迁工作,落实征地补偿,妥善安置农民,促使建设项目完成供地或开工建设;因城乡规划调整、政府发展思路变化等无法供地的,及时调整规划,加快供地。

规划至2035年,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2平方千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第87条 村庄建设用地

规划至2035年,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11.15平方千米以内(其中宅基地5.90平方千米),减少3.68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全县农村户籍人口8.39万人,新建、改(扩)建的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面积标准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岗托水电站等淹没区范围内、生态极重要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中的农村宅基地进行搬迁,德格县可整治村庄建设用地面积3.76平方千米。规划年期间,对县域81.30公顷的低效用地实施盘活。

 

 

 

 

第四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88条 承接州级传导,构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提高全县公共服务配套的能级品质和覆盖水平,强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针对德格县地广人稀的特征,以“县镇标准化、乡村特色化”为原则,构建“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系。

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和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导要求,将德格县域的公服设施体系划分为县级生活圈、镇级生活圈和乡村生活圈三种类型。结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与德格县片区划分方案,在德格县县域形成1处县级生活圈,7处镇级生活圈和其他乡村生活圈。

标准化配置县镇级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两级两类”的县镇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包括更庆县城及其周边毗邻区域、镇区,按照预测人口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需求。在县级社区生活圈内部构建“15分钟步行圈”服务单元层级,在功能配置上,以基本保障为基础,强调使用导向,以需求为本,进行差异引导,实现效率配置最优化。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传导要求进行配置。重点镇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综合考虑周边农牧民的需求,推动镇区服务能力向周边乡村延伸,重点服务本镇区居民和乡村区域农牧民,解决日常的便利性生活需求。

特色化配置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农牧民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在乡村增设居家养老服务站、银行金融网点、快递收发网点、农家购物中心、综合调解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活动室等特色服务设施。对现状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增补提升。对于区位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应综合考虑周边村民的使用需求,适当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类型,提高设置标准,满足邻近村庄的使用需求;对于规模过小、达不到相应公共服务设施起建标准的一般村,可与中心村共建共享。

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应。以职住平衡为原则,建立多方式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积极稳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充租赁房源,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需求。

第89条 以“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平疫结合的城市健康安全单元

构建兼具日常健康促进和疫情与灾害应急的健康单元要素体系,日常健康旨在促进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疫情与灾害应急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及时有序应对,提供预防、隔离、治疗和援助为主要目的,规划结合县级生活圈、镇级生活圈和乡村生活圈,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和平疫结合的空间响应机制。

日常健康关注为老服务、体育健身、儿童友好、心理健康, 按需针对性配置失智和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全民健身场地、特殊儿童康复照料中心、心理慰藉服务中心等。

疫情与灾害应急考虑既有设施在平时和疫情时的空间功能转换,通过疫情前的合理规划和疫情期间的便捷改造,提供检测、隔离、诊疗、护理、物资供应、临时生活等防疫设施和场所,提高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安全底线

第一节 水资源安全

第90条 水源地保护

全县共11个水源地,其中县城有3个(八里隆水源地、尼木沟尼木村水源地、欧普隆水源地),乡镇8个(阿须镇苏多沟、隆真沟水源地、柯洛洞乡色巴村莫谷吉沟水源地、马尼干戈镇措巴村错曲河水源地、上姑乡左且沟水源地、亚丁乡尼瑙隆沟水源地、玉隆乡白日二村扎罗沟水源地、竹庆镇档子措水源地)。

水源地须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划定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修正版)予以严格保护。

第91条 河湖岸线保护

加强河湖岸线管理,重要河湖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德格县已批复公布的河湖管理范围316.88平方千米,河湖岸线空间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进行管控。

第二节 能源矿产资源安全

第92条 能源消耗总量控制

有序推动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抓住关键源头,全方位优化空间、产业、交通和能源结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出一条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有序发展能源产业落实甘孜州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两江一河”水电梯级开发基地,全面禁止小型水电站开发、严格控制中型水电站开发,提升水电开发质量,优化水电开发结构。积极推进德格在金沙江沿岸岗托水电站,近期重点建设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用地规模928.67公顷。合理利用水能资源,逐步增加抽水蓄能项目。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光能就近开发利用。德格规划光伏新能源基地2处,甲卡各车光伏项目用地规模29.27公顷,拉绒村光伏项目用地规模16.13公顷。

坚持能源开发和输出通道同步建设,加快110千伏光伏电站建设,解决城镇电网超负荷运转、电力薄弱、电压不稳等问题。加强重点生态旅游区电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乡输配电网。构建安全、高效、稳定的能源输送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和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清洁能源。

规划风电设施选址区,位于阿须镇、上姑乡境内,涉及规模122.67平方千米;规划光伏设施选址区,位于俄支乡、竹庆镇、马尼干戈镇、玉隆乡、错阿镇、上姑乡境内,涉及规模544.51平方千米

发展壮大绿色现代工业围绕全州“6+1”绿色现代工业体系以及县委“1371”产业布局,培育饮料食品、清洁能源、中藏医药以及民族手工艺等绿色工业发展。抓好产业园建设,推进食品饮料企业精深加工、专精特新建设,加强产品研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实施综合勘查,提高勘查水平,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实现找矿新突破。积极落实上级规划,配合加强县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力争实现矿产资源找矿取得突破,提升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在铜、金、地热、透闪石等重要矿产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落实下达的2个重点堪察区(1个金矿,1个铜矿)

明确规划区块设置权限。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主体,按矿种出让登记权限,除部、省级由省规划划定外,州、县划定本级规划区块,跨县级的由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定。严格规划区块准入条件。提出勘查规划区块准入条件,包括勘查矿种、勘查程度、出让方式、出让时序、绿色勘查、进一步勘查或退出条件等。加强规划区块管理。设立矿业权,应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且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同一勘查规划区块内在对主矿产进行勘查评价的同时,应对其矿产按勘查规范综合勘查,加强区内具有工业价值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并计算其资源量。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针对主要地质环境问题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加大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政策性关闭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生态保护相结合,集中解决区域性的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到2023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72.76公顷

第三节 综合防灾体系

第93条 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以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平灾结合”“平急两用”综合防灾体系为建设模式,坚持系统谋划、着眼长远、全区布局。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县域“群群防”体系,优化各类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集预警、应急指挥、避难、救援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科学确定地灾防治、防震减灾、防洪排涝、消防安全、人防、气象灾害防御等设防标准、空间布局和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从整体上提高城乡防灾减灾和救助能力,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同,提升城市韧性,保障城市安全。

第94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规划目标。建立、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使德格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治能力得到提高。到规划期末,地质灾害损失显著减少。

规划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改善及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对隐蔽性、危害性较大的高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将“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估”作为规划选址前提。根据德格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高易发区禁止选址,中易发区限制选址,科学引导城镇规划选址布局及有序拓展。建立由中心站、指导站和群测群防监测点构成的三级监测预警系统。结合地质灾害的监测结果,对危害大、不稳定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治理,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对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乡各级政府在地质环境监测部门的协助下做好监测点的建设,监测手段以常规监测方法与专业设备监测相结合,以常规监测手段为主体。

 

第95条 抗震规划

抗震设防标准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Ⅷ度,姑乡、温拖镇、年古乡、浪多乡、阿须镇、打滚镇、亚丁乡、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更庆镇、麦宿镇、岳巴乡、八帮乡、龚垭镇、白垭乡、汪布顶乡、柯洛洞乡、卡松渡乡、竹庆镇、马尼干戈镇、玉隆乡、错阿镇、中扎科镇、俄南乡、俄支乡抗震设防烈度为度。学校、医院等重要建构筑物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地震设防烈度相应提高。

规划措施按照州级规划地震灾害防范标准,规划各城镇均新建1处抗震疏散场所;其中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且用地不小于0.10公顷,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且用地不小于1公顷,服务半径23千米。

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内外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4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内外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7米,与城市出入口、政府抗震指挥救灾中心相连的救灾主干道不低于15米。

加强县域内活动断层区域内的避让和建筑用地的管控工作,各类建筑物设计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一般建设工程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按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1档或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重大工程依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第96条 防洪排涝规划

针对山区河道的特点及防治要求,按照保护对象的规模、重要性和防护要求确定防洪设防标准。德格县为金沙江、雅砻江流域重要河段防洪区域。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有关规定,并根据保护对象重要性和防洪现状,统筹河道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制定防洪、排涝标准:德格中心城区保护区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主要为更庆县城及规划的藏文化组团、法宣文化组团和龚垭组团;乡镇保护区按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主要为中心镇在内的建制镇,包括:马尼干戈镇、麦宿镇、阿须镇、温拖镇、俄支乡共5个乡镇;一般保护区按 5~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主要为一般性场镇和临江河湖湿地等自然水系的农村及耕地。县城保护区及乡镇保护区的排涝标准按5~10年一遇暴雨重现期设防,一般保护区的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暴雨重现期设防。

建设重点地段防洪堤。低洼区可通过竖向调整、增加排水设施等方式处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以修建堤防和泄洪通道为主,立足于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加快河堤建设。对两岸建设进行严格控制,保障河道行洪断面不被破坏岸线规划保留区和保护区比例不低于50%洪涝风险控制线与城市蓝线保持一致。所有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洪涝灾害的风险,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非法占用和侵蚀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排涝通道和设施的系统化建设,优化竖向设计。

防洪排涝系统充分利用地形布置,形成独立的排水系统,就 近排入河湖、冲沟等,雨洪排入河湖之前应设置沉砂池等设施。规划在建设用地与山体交界处设置截洪沟,在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设用地,在背靠山体一侧设置截洪沟作为防洪排涝的重要设施。按照规划区内的自然地形和布局结构,结合现有沟渠、雨水管网,充分利用规划区范围内的溪沟,合理划分排水分区、确定合理的汇水面积,组织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第97条 消防规划

规划措施规划在德格县城区按规范设置标准普通消防站,对现状普通消防站可达覆盖率较低的区域应优先利用县城内低效用地建设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或微型消防站,远期县城区域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提高到100%。乡镇区域以镇级片区作为消防责任分区,各乡镇按《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要求设置乡镇消防队,重点乡镇消防队宜按照城市普通消防站建设管理。远期各乡镇消防队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域覆盖、救援及时的镇村消防救援体系。在各行政村设置微型消防站。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救援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寺庙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城区内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近期应采取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其他防火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远期纳入城镇改造规划;城区内新建的各类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并配备相适应的公共消防设施;各消防站装备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要求,逐步更新现有消防站的装备,新建消防站按有关规定逐步配齐装备。

消防站点规划统筹推进片区中心镇中心消防站和乡镇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更庆商贸文旅融合发展片区消防站(城北路消防救援站、印经院政府专职消防站)、马尼干戈牧旅商贸片区(马尼干戈镇政府专职消防站)。近期推进阿须生态牧旅融合发展片区消防站建设(阿须镇政府专职消防站),远期统筹推进麦宿中藏药材及传统产业片区俄支农牧旅融合发展片区、温拖有机农业发展片区中心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其余无中心乡镇消防站的各乡镇、村(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除阿须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按一级乡镇站建设外,其余中心消防站按乡镇二级站标准建设。

第98条 森林草原防火规划

按照州级规划防火标准,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及森林航空消防设施建设。对森林草原火灾高火险、中风险区域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德格县新建野外停机坪1座,结合重点林区、牧区设置。在县域重点林区、牧区关键地段新建森林草原消防取水点和蓄水池,并配置软体移动蓄水池,结合高压接力水泵及水带,实现重点林区、牧区关键部位1000米以内随时可以取水的目标。建议森林航空护林机场结合通用机场统一设计,合并建设,森林航空巡护和消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第99条 人防规划

规划目标依据“平战结合”的原则,规划警报覆盖率达到100%,人防设施达到四级标准。

规划措施贯彻平战结合方针,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德格县城区按三类人防重点县标准设防,规划战时留城人口占城区总人口的30%,人均人防工程面积标准为1平方米落实上位规划预期性人防指标,规划至2035年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为3平方米。

第100条 综合防灾实施保障

生命线系统工程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龚垭镇、竹庆镇、阿须镇、温拖镇、麦宿镇、俄支乡等乡镇应急救灾仓库建设,提高救灾储备能力,合理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强化县城及中心镇等人口集中乡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依托现有乡镇公共空间和村级活动室建设社区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和防灾减灾物资采购项目。

危险品安全管控一方面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运输,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另一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防护管控,合理控制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第101条 防疫规划

坚持以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政策,深入推进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综合防治。全面普及健康知识,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面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专业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临床诊疗和疫情防控的处置能力。

第六章 支撑体系

第一节 综合交通

第102条 交通体系规划策略

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内容,并衔接德格县交通“十四五”规划,围绕构建格萨尔机场服务圈,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国省干道建设,把交通纳入县域旅游统筹规划,推进产业道路建设,完善农牧区公路网与客运体系,形成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103条 交通体系发展目标

强化“Z”字形对外交通格局积极融入区域交通发展格局,强化“Z”字形的对外通道格局,形成进藏、入川和北上青海的川西门户。
构建“三横五纵”县域交通网络在县域现状交通网络基础上在各乡镇补充道路连接线,构建“三横五纵”的县域交通网络。
确立交通网络时空指标体系构建时间指标+空间指标

5小时州府”:以甘孜州州府康定为起点,以德格县城为终点,实现康定至德格车程在5小时以内;

3小时德格”:以德格县城为起点,以各乡的乡政府为终点,实现县城到各乡车程在3小时之内;

1小时乡际”:以各乡为节点,乡与乡之间形成小循环,基本实现相邻乡之间车程在1小时之内。

干线公路网100%覆盖县、乡行政中心及主要定居点;干线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100%覆盖重要的文化中心、重点生态旅游区和农牧产品基地。

通乡公路通畅率达到100%,通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通村公路通畅率达到50%;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85%。

第104条 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航空规划规划建设格萨尔机场航空服务圈通用机场

积极参与构建格萨尔机场航空服务圈,规划建设德格通用航空机场。完善格萨尔机场相关配套设施,加密航班航线,促进与康定机场、稻城亚丁机场串飞,推进与周边旅游机场互航互通。加强公路与航空运输的有效衔接,构建县城连接机场的顺畅交通通道,推动航空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规划德格建设通用机场,促进德格县旅游、商贸、运输业发展,结合森林航空护林机场建设,兼具航空救援、空港物流、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功能。

铁路规划德格县远景规划建设普通铁路成都至格尔木铁路(成格铁路),途经德格,成格铁路(德格境内段)全长80千米,经错阿、马尼干戈、浪多等乡镇,规划在马尼干戈镇设置站点一处,达四级火车站标准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公路规划加快国省干道建设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推进产业道路建设完善农牧区公路网络与客运体系

依托全州“丰”字形区域交通主骨架中的北通道和西通道,完善连接川藏铁路、格萨尔机场的公路网络。加快G4217成都至昌都高速公路马尔康至德格段规划建设,全面建成国道G215石渠洛须至德格柯洛洞段、省道S458白玉至甘孜机场段,建设省道甘孜县中扎科镇阿须镇打滚镇石渠玉树线及省道德格马尼干戈甘孜大德色达大章(青海交界)线。

推进建设打滚镇年古乡姑乡然充乡大章乡省道、上姑乡甘孜镇省道、俄支乡龚垭镇省道和马尼干戈镇河坡乡省道,完善德格县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建设蓉昌高速、甘孜至称多高速连接线、德格至白玉高速、甘孜至石渠高速公路。在德格县县域内设置对应数量的高速出入口。其中,蓉昌高速规划在马尼干戈镇和更庆县城各设置一处高速出入口。

突出交通建设服务“县域旅游”的基础功能。申报建设柯洛洞乡色巴村至俄南乡马龙村、八帮乡泽池村至龚垭镇折学村等旅游环线公路。申报改建柯洛洞乡措普村圣仙沟、柯洛洞乡思伍村野花岭等9个生态旅游区道路及防火通道工程。

改造浪扎路、三阿路等6条县乡道。申报建设德格阿须至石渠瓦须乡、年古乡仁丹达沟至马尼干戈等5个联网公路工程。申报建设“两江”流域17个跨江桥梁。进一步推进通组公路和“断头路”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终端,健全客运、物流体系。

客运站规划结合德格县交通现状和规划情况,将德格县县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作为县道所需连接的重要交通节点。德格县现有县级客运站1处,为德格客运站,位于城区规划范围内。

规划客运站7处,三级客运站1处,为德格县客运中心站;四级客运站1处,位于马尼干戈镇;在温拖镇、玉隆乡、阿须镇、麦宿镇和柯洛洞乡等乡镇设置五级客运站各1处;综合考虑德格行政村的人口、道路、交通情况,在行政村建立简易停靠站,实现德格乡镇客运站覆盖率100%、行政村简易停靠站覆盖率85%的目标。

货运物流规划构建层级分明、覆盖城乡的物流体系,形成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转运站—配送网点四级物流体系,提升货物的集中转运能力,增强运输效能。

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建设甘孜—德格区域性物流基地,规划在县城北侧,布局公路货运站,与物流仓储用地共同形成城市物流中心,打造康北商贸物流中心,推动德格县成为甘孜州沟通青海、甘肃的重要门户。规划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一个、物流转运站各镇各设一处、配送网点各乡各设一处。

农村公路规划。全面推进通村公路建设,行政村通村公路覆盖率100%,通村公路达到四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局部困难地段按单车道修建通村公路,保证会车方便。对现有村庄道路进行拓宽升级,达到路面平整的效果,路面宽度不小于 3.5 米。

旅游交通规划。机场快线:为方便游客便捷快速进入城区,规划机场快线。即机场(甘孜格萨尔机场)马尼干戈集散中心—德格县旅游集散中心。

城市观光交通:综合考虑城市交通条件和县域旅游发展需要,规划2条公交线路。公交线路为县城—龚垭镇公交线路和县城—柯洛洞乡公交线路。

旅游客运班车:为方便游客快捷到达重要旅游乡镇,规划快捷旅游客车。县城至十个重要乡镇的旅游巴士(白垭乡、八帮乡、麦宿镇、卡松渡乡、马尼干戈镇、错阿镇、温拖镇、竹庆镇、俄支乡、阿须镇)。

旅游专线公交:规划县城至重要旅游景点的旅游专线(康巴文化博览园、折学沟、雨托新村、多沟、独木岭牧俗风情体验园、圣仙沟、野花岭、玉隆拉错仁措、错通三联湖、温拖现代农业园、竹庆寺、格萨尔王文化产业园、狮龙虎戏宫)。

自驾租赁:综合考虑游客自驾体验需求,在县城旅游集散中心及重要乡镇(马尼干戈镇、错阿镇、阿须镇、俄支乡)设置自驾租车点位。

旅游风景道:规划依托国道G317、省道S456(原省道S217)国道G215、龚垭俄支道路、玉隆中扎科温拖浪多道路、错阿岳巴麦宿八帮白垭道路、打滚阿须浪多竹庆俄支道路打造国内知名旅游风景道。

第二节 能源设施

第105条 电力工程规划

德格县规划电力普及率达到100%。按照人均用电量为3500千瓦时/年,规划至2035年德格县年用电总量为3.37亿千瓦时。

城乡供电形成“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二级供电体系,县域设置110千伏变电站为县域供电。实现分片配供电,片区间电源互为保障的供电保障体系,城乡电网供电可靠率>99.80%。

德格县近期电源主要来源于县域内部水电站发电,包括八里达电站、八一桥电站、兴城电站、多瀑沟电站等小型内部水电站,存在少量外部输入的需求;远期随着木能达水电站(库容20.30亿立方米)、波罗水电站(库容6.22万立方米)和岗托水电站(库容55.40万立方米)的建设完善以及节能设备的普及使用,逐步实现县域内电力的自给自足以及县内电源向外输送。

规划全县用电以区域电网为主要供电,县域共设置1座1000千伏德格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10座35千伏变电站。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设施规划,规划建设1000千伏德格变电站,并在德格县建设甘孜北换流站,主要汇集甘孜州北部光伏及水电电源,电源装机1925万千瓦。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光能开发利用。德格县光照资源丰富,具有极大绿色清洁能源开发潜力,因此在德格县域内规划建设光伏电站两处。

第106条 燃气工程规划

发展目标规划至2035年,城镇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燃气普及率达到70%。
气源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运输等供给方式。

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在德格县新建液化天然气气化站1座,规划德格县城采用液化气集中供气;各城镇采用液化罐分散供气,合理建设天然气加气站,新农村建设应充分结合沼气(条件适合地区)供能。加强以太阳能综合利用为主的清洁能源建设。

马尼干戈镇规划液化气站一处,占地面积共2415平方米,更庆镇规划气化站一处,占地面积共8098平方米

高原山地地区推广节柴灶、太阳能电池、太阳能暖房、暖棚沼气池、微水电;草原牧区推广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房和畜粪沼气化、牛粪节能炉技术;高原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风能开发,其开发利用主要是发电。

第107条 其他能源规划

节水灌溉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在德格县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灌溉草地,新建太阳能提灌站。
集中供暖以解决城镇冬季供暖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安全平稳供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打好“供热为主、燃气为辅、清洁取暖”组合拳,逐步启动城镇供暖设施设备建设。拟采用水源热泵机组及空气源辅热系统相组合的方式,引进天然气供应企业,新建供热站,实现城镇集中供暖,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推进高寒地集中供暖,提升城镇供暖保障能力根据德格县的实际情况,规划采用“小集中”供热方式,在德格县相应区域新建集中供暖站。

大力发展适应本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源、超低温空气源热、太阳能家电锅炉、太阳能集热板等多功能互补方式供暖,推动区域集中清洁供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暖设施改造,逐步推进城镇居民集中供暖。

第三节 环保环卫设施

第108条 环卫规划

规划目标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指标,德格县规划至203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及乡村垃圾分类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5%。
垃圾产生量预测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1.20公斤/人·天,乡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取0.80公斤/人·天计算,规划至2035年全县生活垃圾最高产生量达到94.12/日。
环卫设施规划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规划在温拖镇、阿须镇、麦宿镇新建日处理规模均为12吨/日的垃圾处理厂各1处;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完善各行政村垃圾箱、废品站、垃圾中转箱、垃圾转运车、环保宣传牌等设施配置。

第四节 通信网络设施

第109条 讯设施规划

规划目标规划至2035年,所有A级生态旅游区、城镇实现信息化智慧管理;县域固定电话普及率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达到40%和95%,城镇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乡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通讯设施规划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在德格县新建通信中心机楼1座规划新建移动微站7座:其中5G基站3座,4G基站4座规划邮政设施共23处,保留县城邮政局1处,在马尼干戈镇集中建设区新建邮政局1处;规划邮政支局6处规划邮政所15处,一般乡镇各一处。依托数字甘孜建设,在德格县域规划布局包括云网基础设施、城市运营中心、城市服务门户、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民政、智慧市监等应用为一体的数字平台建设。

第五节 给排水设施

第110条 给水工程规划

发展目标保障城乡供水饮水安全,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规划至2035年,城乡安全饮水率达100%,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集中供水率达90%,乡村集中供水率达80%;水质达标率100%,自来水卫生合格率100%。
用水量预测城镇综合用水指标取220/人·天,乡村综合用水指标取170/人·天。规划至2035年,县域最高日用水量达1.85万立方米/日,规划至2035年德格县年用水总量为675.25万立方米。
给水设施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引水工程,实施骨干水利、生态引水、高半山和高山峡谷地区小型水源、光伏泵站等多种引水方式,保障高原和山区乡村的供水安全。

城镇用水来自城镇各自的自来水厂,城镇周边的农村地区,有条件下尽可能通过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其余农村区域优先考虑建设千人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适当考虑小集中和分散为补充的供水模式。旅游供水由临近生态旅游区的城镇水厂解决,就近接入市政供水系统。其他独立旅游村、旅游点建立独立的供水系统,其供水系统建设前应对水源点进行水质化验和水量测算,以确保水质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规划保留现状八里达水厂;规划保留位于更庆县城内的欧普隆水厂,占地规模为0.22公顷;新建城镇供水厂5座,分别位于错阿镇、竹庆镇、温拖镇、龚垭镇、打滚镇、中扎科镇,日处理规模0.25万立方米,管网60千米

第111条 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目标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因地制宜采用管网与设施处理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指标,规划至2035年,德格县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排水体制城镇及县城周边农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其他区域尽量采用分流制。
污水量预测污水量按照综合用水量的80%计算,规划至2035年,全县污水总量达1.48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达内容,城镇结合地形条件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规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座,分别位于打滚镇、龚垭镇、中扎科镇,日处理4500吨,管网40千米。改建竹庆镇供水管网1.60千米,改建麦宿镇供水管网1.60千米及配套设施。

农村污水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生态旅游区各旅游村、旅游点建立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用于各区域内的浇洒道路、绿化用水和补充河道用水。

污水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要求标准。工业废水及医院污水须单独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皂素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4252006)要求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依据天然汇水区,采用分散出口、就近排放原则,排水以重力流方式为主,尽可能利用区内较大型天然汇水冲沟排放雨水;农村地区一般利用道路边沟就近排放雨水。

第六节 水利基础设施

第112条 水利基础设施规划

衔接《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落实德格县水网规划和德格县水利局20232035年规划项目。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水利基础设施的选址应衔接“三区三线”成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选址论证再实施。明确水利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保障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的前提下合理选址布局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并预留空间廊道。

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甘孜州德格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以及现有规划项目矢量数据和水利工程专项规划项目清单,落实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内容,在德格县规划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包括水文站、防洪工程、山洪治理工程、引水灌溉工程、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和水利工程渠系配套工程

水文站规划涉及以德格水文站在内的10处水文站规划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并配置相关设备和配套设施。

大江大河治理工程规划涉及雅砻江段内总长23千米的新建堤防工程。

山洪治理规划德格县新增山洪治理项目45个,在德格县各村布设山洪治理工程。重点建设内容包括山洪沟综合治理、堤防护岸新建、清淤疏浚和完善加固已建水利基础设施。

引水灌溉工程规划规划德格县温水利工程渠系配套工程,位于中扎科镇。主要包括新建引水管道和蓄水池退水溢流管道等项目。

中小河流流域治理规划包括定曲河上姑乡防洪治理工程在内的共计9项防洪治理工程。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山洪沟、小流域治理,继续完善色曲河系统治理。加快涉水项目推进,打击违法涉河项目建设,禁止非法采砂。开展河湖生态修复,继续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加强德格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

其他重要专项规划德格县其他水利工程项目包括重大骨干调水工程、农牧区水利工程规划、小型水源工程规划、太阳能光伏提灌工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规划、战略储备水源工程、水生态治理修复、水土保持项目、河流生态廊道、水美乡村、智慧水利和水网智慧化建设等。

第七章 魅力空间

第一节 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第113条 完善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体系

构建保护体系统筹建立以“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为支撑,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补充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州级规划,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德格印经院纳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计划,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已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德格印经院藏族雕版印刷技艺、德格格萨尔藏戏、南派藏医药等非遗资源。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保护德格县内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更庆镇)、3国家级传统村落(更庆镇八美村、柯洛洞乡牛麦村、八帮乡曲池西村)、6个省级传统村落(麦宿镇木岳村、柯洛洞乡独木岭村、柯洛洞乡朗达村、龚垭镇血呷村、温拖镇康朗村、八帮乡上白卡村),按照《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保护范围的传统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和保护

 

 

 

第114条 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厚植城市文化底蕴,强化用地管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德格县范围内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1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德格印经院和八帮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为更庆寺、丁青寺、协庆寺、竹庆寺、满金寺、俄支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为尼玛绒夏遗址、来格古墓群、绒戈寺、龚垭寺、银南寺、柯多寺、宗萨寺、白垭寺、岔岔寺、门扎寺、曲欧寺、张福林烈士墓、岗拖金沙江柔木梁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9处,为日班寺、腰色寺、窝公寺、措冲寺、呷拖寺、刀批寺等。保护范围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准。
历史建筑对绒加寺、森周达则宗遗址格萨尔故都、尼姑安置点、托寺、本尼寺、登批寺、勒根寺、萨伽寺、麻龚寺、仁古寺、拉萨顶寺、麻根寺、若达寺、年格寺、木麦寺、基扎日车、色措寺、生机寺、更邛寺、绒达寺、崩东寺、加绒寺、扎西寺、错阿日车、格萨尔叔父措通故乡、康多寺、呷伦寺、郎仲寺、扎马寺、汪堆寺、奔觉寺、岩望寺、多扎寺共33处历史建筑资源点进行评估与保护,实施应保尽保策略 

古树名木。规划保护三级名木古树(树龄136年)古树1株,为旱柳,位于更庆镇欧普村印经院旁。依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第二节 魅力空间组织和展示

第115条 构建“一廊两带七区六点”的县域魅力空间体系

魅力空间体系加强自然、人文等特色资源保护,统筹自然保护地体系,协调魅力景观区、景观廊道和景观节点,构建“一廊两带七区六点”的魅力空间体系。

一廊:景观和旅游廊道。依托国道G317串联沿线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点,打造县域景观和旅游主要走廊。

两带:以金沙江、雅砻江两大流域沿线为依托,形成沿金沙江魅力景观带、沿雅砻江魅力景观带。

七区7个魅力生态旅游区。人文县城生态旅游区、自然冰川生态旅游区、高原高山生态旅游区、竹庆草原生态旅游区、佛教文化生态旅游区、格萨尔文化生态旅游区、原始森林生态旅游区。

六点:卡松渡原始森林、新路海、多瀑沟3个重要自然景观节点及格萨尔纪念堂、印经院、张福林烈士墓3个重要人文景观节点。

自然景观引导空间形态引导:塑造一山两翼、两江多河”的特色高原景观,展示德格县独特的自然景观风貌。

管控和利用:

“一山”:积极保护雀儿山自然冰川地貌,重点保护新路海自然保护区,在雀儿山垭口规划雀儿山生态旅游区。

“两翼”:东北部丘状高原地区加强草原建设,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强天然草场恢复与建设,进行草地改良,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发展畜牧业。西南部高山峡谷地区切实抓好林地管护,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适当发展农业,同时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进程,防止农业过度开发对山体自然生态和水土保持能力的破坏。

“两江”:合理开发利用雅砻江、金沙江流域水资源,流域内水电站建设要实施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止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大规模、大面积实施种草种树,逐步实施雅砻江源头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多河”:严格控制生活污水排放,保护水生态毛细血管网络。

城乡风貌指引按照“康巴风、现代韵、川西味”相结合的风格打造城乡整体风貌。现代城镇以现代风格为主,结合康巴、川西风貌元素,形成现代高原城镇风貌。传统村落保留现有整体性的风貌格局。新型乡村构建以现代乡村建筑风格为主体、融入乡土文化特征的乡村风貌。

尊重城镇现有的城市空间格局和肌理,以及和周边的山水景观关系,控制高度、天际线、密度、容积率、视廊等指标,采用集中、紧凑、整体性布局的方式,展现雄浑大气的高原城镇风貌。运用本土建筑色彩、形式、材质,结合现代建筑的设计手法,打造类型丰富的建筑。

第116条 乡村地区空间形态管控引导

乡村风貌引导包括北部康巴草原牧区风貌区南部康巴民族农区风貌区。

北部康巴草原牧区风貌区延续康藏地区建筑的地域特色,以当地代表性的民居作为设计参考蓝本,在装饰图案、立面构造细部、色彩等方面进一步改进修饰,形成具有德格当地风貌特征的建筑风貌特色。

南部康巴民族农区风貌区充分考虑农区生产生活需求,以及气候条件,在建筑屋顶、墙面处理方面更贴合农牧民需求,延续康藏地区建筑的地域特色,与周边山、林、河流水面等形成和谐的乡村景观。

乡村居民点平面布局坚持“五避让”“两靠近”(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洪涝易发区、避让地震断裂带、避让水源保护区、避让生态敏感区,靠近城镇、靠近生产资料)的布局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要求,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增效。合理确定聚居点规模及人均建设标准。在现状聚居规模2050户为主的基础上,适度提高聚居规模,总体以小型(70户以下)为主、部分中型(70300户)。新建聚居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内,以文化旅游为主的乡村地区可适度提高标准,人均控制在150平方米内。

延续“顺应地形、依山傍水、错落布局”的乡村建设肌理,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保留现状散点建设的农房,并结合景观打造进行适度疏解。其他乡村地区,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尊重村民进城进镇及集中居住的意愿,有序引导高山偏远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地质灾害影响区内村民向城区、镇区及其他条件相对较好的河谷半山地带适度聚居。

公共空间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村民需求、可达性等因素进行规划布局,根据相关规范进行统筹配置、合理安排,鼓励与相邻村镇共建共享。从村民使用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开展广场空间、巷道空间、游憩空间、邻里空间、村庄入口等公共空间整治和规划设计。以文化为引领,挖掘乡村地区的传统文化和民风民俗,重要节点打造标志性景观,整体风貌展现村庄特色和藏族文化。
设施配套依据聚居点规模和聚居度,优化村内路网结构,合理确定乡村道路等级、建设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布局停车位。明确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特色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消防防洪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创新盘活”的总体思路,全面盘活好乡村闲置资产,激发乡村活力。

第八章 区域协调

第一节 域外协调

第117条 区域生态保护协同

强化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形成山水相融的生态绿脉。协同推动金沙江、雅砻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壤环境协同治理。加强流域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协调上下游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强化对森林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对草原、各类湿地协同保护以及整体性保护,共筑良好的山、水、林、草、湖等有机生态环境本底。

第118条 区域产业布局协同

强化产业功能区。围绕德格生态农牧业、绿色加工、水电能源产业、特色文化旅游、新型服务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产业链优化,开发新的产业领域,依托川藏铁路、川青铁路、康炉高速、甘孜—称多连接线、国道G317、格萨尔机场及区域县道交通,建设川西高原生态绿色产业基地。重点强化文化旅游产业与区域的协同发展,依托德格独特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以康巴文化、森林湖泊、自然探险、红色文化、民族手工、南派藏医药等特色主题旅游产品和品牌为抓手,以融入川青生态文化旅游环线为主,与石渠、甘孜、炉霍形成紧密联动互补发展格局,另外兼顾与川藏甘青大环线和大香格里拉环线上各县旅游产业的联动错位发展。

第119条 区域基础设施协同

积极对接成格铁路建设,强化川西地区与青海省的互联互通,推进蓉昌高速北线、甘孜—称多连接线等道路建设,加强与四川盆地、川甘青结合部城市的公路联系,对接四川省“两枢纽二十六支线多通用”机场布局体系,扩大格萨尔机场影响力,提升德格县对外通达能力,实现与周边地区间的设施共建共享。

第120条 区域防灾减灾协同

建立统一、完善的金沙江、雅砻江流域防洪体系,增强区域防洪能力,完善洪水预报、河道管理等非工程的措施;推进金沙江、雅砻江流域上游干支流联合调度,完善雨情、汛情、旱情监测预报和发布共享机制,提高防洪减灾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加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事业扶持和投入,建成区域性地震监测和预报系统,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开展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摸清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从区域角度开展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点城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划分区域地质灾害分区,分区地质灾害同防共治,推进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积极消除威胁城镇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第二节 域内协调

第121条 维护城乡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内生态共保

整体形成“一脉两廊两区多片”的生态保护格局,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安全。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护目标,拟定耕地补充方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上位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保障粮食安全;落实上位规划生态保护红线,锚固生态安全底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城镇建设管控。明确水资源保护线,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廊道,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

第122条 延伸价值链,整合德格特色资源,促进内部产业共融

围绕德格资源特色,构建“两区三带、双六多点”产业空间格局,以雀儿山为界,打造东北部丘状高原牦牛产业圈、西南部高山峡谷特色种植基地,沿雅砻江“种养结合”有机农业产业带、沿金沙江“产村融合”生态农业产业带、沿国道G317“文旅结合”康巴文化产业带,做强多个文旅产业园区,推动资源价值转换。

第123条 构建特色高原空间形态展示体系,促进城乡环境品质共塑

加强自然、人文等特色资源保护,统筹自然保护地体系,协调魅力景观区、景观廊道和景观节点,构建“一廊两带七区六点”的特色高原空间形态。

一廊:依托国道G317串联沿线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点,打造县域景观和旅游主要走廊。

两带:以金沙江、雅砻江两大流域沿线为依托,形成沿金沙江魅力景观带、沿雅砻江魅力景观带。

七区:7个魅力生态旅游区。人文县城生态旅游区、自然冰川生态旅游区、高原高山生态旅游区、竹庆草原生态旅游区、佛教文化生态旅游区、格萨尔文化生态旅游区、原始森林生态旅游区。

六点:卡松渡原始森林、新路海、多瀑沟3个重要自然景观节点及格萨尔纪念堂、印经院、张福林烈士墓3个重要人文景观节点。

第124条 建立“城乡互促”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区域公共服务共享

结合州级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文、教、体、卫、养等基本公共服务整体供给能力,构建“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片区划分方案,结合上位规划指引,引导人口向城区、镇区集中,按照“两尊重、五避让、三融入”原则,合理布局农村社区,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

第125条 构建城乡一体、韧性安全的市政设施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共建

构建“三横五纵”县域交通网络,强化与中心城区、马尼干戈镇等的协同互联,优化镇村交通网络、将对外交通优势辐射至乡村地区,串联重要节点、优化游览路线和设施配套。强化城乡一体,构建安全可靠的市政配套。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章 城市规模

第126条 城市性质

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承担综合服务、旅游服务、文化交流职能,同时也是县域对外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打造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善地高原生态名城,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

第127条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以州规划为传导依据,规划至2035年,德格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13万人。

用地规模德格中心城区范围为“三区三线”划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包括现状建成区与规划扩展区,规划至2035年,总用地规模为109.27公顷,建设用地规模为105.21公顷

其中:德格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中,更庆县城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84.50公顷;特色组团中,藏文化组团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13.26公顷;法宣组团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4.83公顷;龚垭组团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6.68公顷。

 

 

第二章 空间结构

第128条 用地适宜性评价

评价方法综合考虑自然地理环境(陆地水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其他土地等)、历史演进规律、区位交通联系、重要设施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因素,中心城区用地分为不可建设区、不宜建设区、一般适宜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等四个区域。

评价分区不可建设区域:为承担自然功能的区域。其中包括,更庆县城内的色曲河和欧曲河流域,面积0.19公顷;法宣组团内现状色曲河流域,面积0.01公顷。

不宜建设区:包括现状河流水面两侧5米区域,面积0.29公顷;现状更庆寺、佛学院和德格印经院现状地块,面积1.54公顷;现状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用地,面积12.86公顷。更庆县城内不宜建设区涉及规模共计14.69公顷

其他组团的不宜建设区包括藏文化组团内的现状色曲河东岸公用设施用地区域,面积0.90公顷;法宣组团内的现状色曲河西岸公用设施用地区域,面积0.48公顷。

一般适宜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区域。其中更庆县城内涉及面积75.82公顷;藏文化组团内涉及面积11.91公顷;法宣组团内涉及面积0.44公顷;龚垭组团内涉及面积4.47公顷。

适宜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内的现状其他农林用地和内陆滩涂等区域(规划适宜建设)。其中更庆县城内涉及面积8.20公顷;藏文化组团内涉及面积0.45公顷;法宣组团涉及面积4.38公顷;龚垭组团内涉及面积2.21公顷。

第129条 空间拓展方向

以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为基础,综合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和城镇开发边界,未来德格中心城区主要空间拓展方向为:拓展更庆县城以南的三个组团。其中:拓展藏文化组团,与更庆共享文化服务设施,共同打造未来“文都”;拓展法宣组团,打造法律宣传教育基地;拓展龚垭组团,发展高原农产品产业、民俗手工艺产业和南派藏药展销中心。

第130条 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以“1+3”为基础,即个县城(更庆县城)+三个特色组团(藏文化组团+法宣组团+龚垭组团)。通过色曲河和国道G317,将德格中心城区四个组团进行串联。

其中:更庆县城城市结构为两带两心两点四片

两带:南北综合发展带、东西文化体验带;

两心:县城综合服务中心、县城文化旅游中心;

两点:位于县城北侧草戈玛片区的公共服务节点、位于县城南侧的藏医街公共服务节点;

四片:县城北部片区、县城中部片区、县城东部片区、县城南部片区。

第131条 分区控制单元

根据德格中心城区发展情况共划定4个分区控制单元,包括更庆县城组团(分区控制单元编号为DG1)、藏文化组团(分区控制单元编号为DG2)、法宣组团(分区控制单元编号为DG3)、龚垭组团(分区控制单元编号为DG4)。作为落实总规刚性、指导控规编制的基本单元,控制单元管控对象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市政交通设施等类型,主要对规模和服务能力进行约束。

中心城区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有关强制性内容从其规定

第三章 用地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四组团

第132条 更庆县城

更庆县城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84.50公顷。为全县行政办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与居住生活中心。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80.46公顷,占更庆县城开发边界之比为95.22%

第133条 藏文化组团

位于更庆县城以南;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13.26公顷;以规划文化活动用地为依托,与更庆县城共享文化服务设施,展示德格当地藏族文化,规划打造未来“文都”。

第134条 法宣组团

位于更庆镇域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4.83公顷;以规划机关团体用地和军事用地为依托,打造法律宣传教育基地。

第135条 龚垭组团

位于龚垭镇境内;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6.68公顷;以公共服务为基础,零售商业用地为配套,打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副中心、特色高原农产品展销中心、南派藏药展销中心和藏文化手工艺文创基地。

第二节 居住用地

第136条 居住布局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43.95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的41.77%,人均用地面积38.89平方米。综合考虑更庆县城内土地资源紧缺和人口居住需求,基于县城现状基础和实际建设情况,腾挪低效和闲置用地,新增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规模较现状减少4.57公顷。 
政策性住房规划在县城更庆镇北侧草戈玛片区安排保障性住房,主要布局在国道G317两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以多层和高层住宅为主,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137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总用地为15.8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的15.07%,人均用地面积14.04平方米。

第138条 公共设施体系

规划按城市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形成2个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即位于县城中部依托县政府和文都附近公共功能形成的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德格印经院周边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形成的文化旅游中心;2个社区级服务节点,即位于县城北侧草戈玛片区的公共服务节点、位于县城南侧的藏医街公共服务节点。

按照步行15分钟,服务半径11.50千米,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配置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社区多元服务场景延伸公共服务链条,形成功能完善、覆盖域的社区生活服务体系。基期年公服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为80%,规划近期目标年以及规划目标年的覆盖率均达到100%

第139条 便民公共服务设施

依托规划社区服务人口,在每个生活圈内部按照“15分钟步行生活圈”层级配置3大类便民服务类公共服务设施(具体配置标准详见《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章标准及要求》),鼓励建设社区综合体,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社区服务。

政务服务类县政府为首的政务服务机构,现状单独设置。原县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位于藏医街,用地属于居住用地,与居住区形成叠建,紧邻县政府和县旅游局等职能机关,用地资源较紧张。现规划德格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县城北部,与德格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享,无需新建楼堂馆所。
社区服务类依托居住区新建社区服务中心,结合设置企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服务窗口。结合服务中心设置德格县公共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商旅服务类结合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以现状+新建的形式,设置各类商超市场。功能包含农牧业培训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特色产品展销中心、电商服务中心、银行、电信、邮政网点、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

第140条 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设施

在满足便民服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上,推进“民生工程”公服设施建设,按照用地情况与建设条件等因素,将民生工程细化为四种类型,精准配套各类人群需求。

教育工程完善提升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现状包括德格县城关第一幼儿园、德格县城关第二幼儿园(与县政务中心叠建)、德格县第一完全小学、德格县第二完全小学和德格县中学。规划德格县中学置换为德格第三完全小学。推进德格县托育建设项目。
医疗工程重点完善县级和社区级两级医疗机构建设。现状包括德格县人民医院、德格县藏医院、县疾控中心和妇计中心等县级公共医疗机构。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叠建社区卫生院等社区级医疗机构。配套推进德格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德格县疾控中心疾病检测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养老工程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以社区为单元布局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托老所,邻近新建社区卫生院布置,包含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查漏补缺、提升品质,重点考虑老年人需求,完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
文体工程加强文化体育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德格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德格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德格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提供宗教、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宜综合设置。

第141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机关团体用地5.5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的5.31%,人均用地4.95平方米。县政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更庆镇政府、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职能机构位于更庆县城;现状德格气象局位于城关第二完全小学南侧,将原址保留,规划在原址修建防灾减灾设施,与商业配套和居住进行合建。

县文旅局、县农牧农村局等职能机构位于藏文化组团内国道G317一侧;其余职能部门位于其余组团内

科研用地规划科研用地0.47公顷,位于龚垭组团北部的规划德格气象站,占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的0.45%,人均用地0.42平方米。
文化用地规划文化用地3.35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18%,人均用地2.96平方米。

更庆县城内,规划德格博物馆,位于县城巴宫街,用地面积1.35公顷。藏文化组团内,规划康巴文化博览园,其中文化用地面积1.90公顷,包含文博中心、演艺中心等。

结合社区中心建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基层文化服务设施。

教育用地规划教育用地4.86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4.62%,人均用地4.30平方米。

规划保留德格县城关第一幼儿园、德格县城关第二幼儿园、德格县第一完全小学、德格县第二完全小学。规划德格县中学置换为德格县第三完全小学。将现状党校搬迁至龚垭组团。 

体育用地规划体育用地0.62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59%,人均用地0.55平方米。

德格中心城区现状无专门的体育用地,本次规划将现状已废弃的烈士陵园用地规划为体育用地,用地面积0.31公顷,并配建一处公共停车场。藏文化组团内设置一处体育设施,用地面积0.30公顷。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66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63%,人均用地0.58平方米。

规划保留并扩建现有德格县人民医院和德格县藏医院,扩展功能,完善医疗设施。

第四节 商业服务业用地

第142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0.28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77%,人均用地面积9.10平方米。

更庆县城内,商业主要布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及有利产业发展的沿河地区与格萨尔广场南北两端,为县城服务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均衡设置。规划将现状分散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在城市商业、行政中心区。

藏文化组团内,布局以康巴文化博览园步行街为核心的特色商业。其余商业配套位于龚垭组团。

第五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

第143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1.01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96%,人均用地0.89平方米。位于更庆县城和法宣组团。

第六节 交通运输用地

第144条 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规划交通运输总用地为11.43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86%,人均用地面积10.12平方米。

城镇道路用地规划城镇道路用地为10.49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97%,人均用地面积9.28平方米。
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为0.94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89%,人均用地面积0.83平方米。分布于更庆县城和藏文化组团。

第七节 公用设施用地

第145条 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为1.87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8%,人均用地面积1.65平方米。

供水用地规划供水用地为0.26公顷,位于县城东部欧普隆水厂,人均用地面积0.23平方米。
供电用地规划供电用地为0.05公顷,位于县城中部色曲河西侧,人均用地面积0.04平方米。
通信用地规划通信用地为0.33公顷,其中一处位于县城中部格萨尔大街,用地面积0.06公顷,另一处位于县城南侧的德格县806台,用地面积0.27公顷。人均用地面积0.29平方米。
邮政用地规划邮政用地为0.08公顷,位于县城中部格萨尔大街县邮政局,人均用地面积0.07平方米。
消防用地规划消防用地为1.15公顷,人均用地面积1.02平方米。其中,规划城北消防站一处,位于城北国道G317南侧,色曲河北岸;藏文化组团规划应急救援基地一处,位于康巴文化博览园步行街北端

第八节 特殊用地

第146条 特殊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特殊用地,面积为3.93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74%,人均用地面积3.48平方米。

军事设施用地规划军事用地为1.43公顷,位于法宣组团,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6%,人均用地面积1.27平方米。规划将县看守所和县中队搬迁至法宣组团内。
宗教用地规划保留宗教用地,面积为2.39公顷,包括更庆县城内的德格印经院(用地面积0.47公顷)、更庆寺(用地面积0.93公顷)、佛学院(用地面积0.81公顷)以及汤甲经堂(用地面积0.19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27%,人均用地面积2.12平方米。
文物古迹用地藏文化组团内规划文物古迹用地,面积0.11公顷,位于组团北侧转经塔位置。

第九节 留白用地

第147条 留白用地布局

规划留白用地为1.67公顷,位于法宣组团,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59%,人均用地面积1.48平方米。

第十节 地下空间

第148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分区

地下空间开发应尊重德格当地自然地质条件。应根据《德格县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相关结论,规避地质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层面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相关规范要求。

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一般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有序引导,并提出相应的开发建设和管控要求。

重点开发区:涉及更庆县城的部分商业用地(2.44公顷)、部分城镇住宅用地(0.02公顷)、部分体育用地(0.33公顷)、部分机关团体用地(3.38公顷)、部分教育用地(2.39公顷)、部分医疗卫生用地(0.37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56公顷),其他包括城市各类重要绿地(城市公园、构成绿地系统的重要绿地公园等)(2.31公顷),鼓励引导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商业服务与公共活动空间向地下延伸,公服设施和交通场站规划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复合高效利用地下空间,涉及规模11.79公顷。

一般开发区:在城区各片居住地块集中区,引导立体式开发建设,综合城市防空防灾、地下停车等功能,采用混合开发模式,以市场自建、协议连通为主。涉及规模20.05公顷。

限制开发区:规划根据城市地面用地布局及环境、地质条件、开发难度等因素,将包含供水(0.26公顷)、邮政(0.08公顷)在内的公用设施地块,划为限制开发区,对该区域地下空间的建设利用进行控制。涉及规模0.34公顷。

禁止开发区:包括大面积水域(色曲河、欧曲河段)(4.05公顷)和防护绿地(10.52公顷)、历史文化街区和地块等传统风貌区域的住宅用地(20.71公顷)、公园绿地(0.23公顷)、机关团体用地(0.36公顷)、文化用地(1.46公顷)、供电用地(0.05公顷)、通信(0.33公顷)、沿河消防(1.1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29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23公顷)、宗教用地(2.39公顷),原则上划为禁止开发区,禁止地下开发建设,涉及规模44.27公顷。

第四章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一节 绿地系统构建

第149条 绿地系统结构

结合更庆县城特定的自然条件,通过加强城市公园、街道、广场及滨河地带的绿化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基调,形成“一带四心多点”的绿地系统。

“一带”(片区级绿地)沿色曲河形成的带状滨水走廊。

“四心”(片区级绿地)色曲河生态绿地(北区):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现状建筑质量较差、过境道路噪音和城市边缘交通和配套不便等因素,针对县城北侧低效建设用地进行生态修复整治。近期打造色曲河高原绿地(北区),形成可观可游的县城“北大门”生态形象展示区域。

色曲河生态绿地(南区):在县城南入口处结合规划绿地打造县城“南大门”生态形象展示区域。

体育公园:在县城中部结合规划体育用地以及周边配套绿地打造体育公园,配套全龄化体育运动设施。

欧曲河生态绿地:在县城东部,依托规划欧曲河生态绿地,打造县城东部的生态绿地屏障,兼顾游赏功能。

“多点”(社区级绿地)规划区内布置的多处社区绿地和滨水活动空间。

第二节 公园绿地规划

第150条 公园绿地布局

规划公园绿地为4.20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99%,人均用地面积3.72平方米。

其中,更庆县城规划公园绿地共计2.54公顷,其余组团规划公园绿地共计1.66公顷。其余组团内部规划规模为3公顷以内的公园绿地,占比不超过30%,巩固中心城区组团生态环境,兼顾建设发展需求。规划近期年,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5%,规划至2035年达到90%

 

 

第三节 防护绿地规划

第151条 防护绿地布局

规划防护绿地为10.52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00%,人均用地面积9.31平方米。规划防护绿地均位于更庆县城。包括色曲河、欧曲河部分河段两侧以及国道G317德格隧道进出口两侧。

第四节 广场用地规划

第152条 广场用地布局

规划广场用地为0.49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47%,人均用地面积0.43平方米。位于藏文化组团康巴文化博览园步行街南侧的民族团结广场。

第五章 景观风貌

第一节 历史文化

第153条 历史文化保护原则

按照“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维持原貌,自然承续”的指导思想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对传承久远的古建筑,要尽量保持现状及其所传达的丰富历史信息;有必要进行维修的古建筑达到“修旧如旧”的效果。保护工作必须兼顾当地经济和居民的利益。

第154条 历史文化保护对象

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涉及3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德格印经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更庆寺;重要历史建筑物1处:汤甲经堂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完善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严禁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地面文物。重点保护遗址地上及地下核心资源,全面保护遗址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城市、镇村的发展应避开遗址保护范围,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遗址的具体保护范围和保护展示要求,并应纳入相关规划。

第155条 历史街区及历史文化名镇

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历史街区是指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

保护范围划定为含德格印经院、博物馆、更庆寺、佛学院、汤甲经堂和周边具有传统历史风貌建筑的部分商住地块在内共计6.19公顷。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历史文化名镇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

根据原更庆镇三个典型民居聚落(司根龙、巴冷龙、尼根德)分布范围和已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欧曲河沿线和色曲河城区下游段,即藏医街东西两侧地段为德格更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共计44.59公顷。

 

第156条 保护分区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德格县印经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庆寺,以及其按照相关标准划定的保护线以内的区域和历史建筑汤甲经堂,规划区内进行严格保护。

建设控制地带:包括文化街两侧,德格印经院沿欧曲河经佛学院至坡地公园,均设为建设控制地带,恢复重建体现藏传佛教文化、康巴文化的历史街区,再现德格历史文化意境。

风貌协调:包括四个片区,分别为西南部三号桥西侧,文化街德格印经院坡地公园南北两侧,德格藏医院周边沿山区域,规划区北部入口处。城镇西南部三号桥西侧风貌协调区,主要为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建筑风格采用现代与传统共存形式;文化街德格印经院坡地公园南北两侧,德格藏医院周边沿山区域,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建筑风格主要采用传统形式;规划区北部入口处风貌协调区,包括班达沟北侧居住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建筑风格主要采用传统形式。

第二节 景观风貌

第157条 景观风貌构建

更庆县城景观架构为“两心、两廊道、三片区”的格局。 

“两心”围绕格萨尔广场形成的商业行政中心景观区,围绕德格印经院、更庆寺以及博物馆形成的文化中心景观区。 

“两廊道”沿色曲河形成的滨水景观廊道、沿欧曲河形成的藏文化景观廊道。

“三片区”包括县城中部片区和新建区域在内的新藏式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范围内的传统风貌区和其他一般风貌区。

第158条 开发强度控制

根据甘孜州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德格实际情况,构建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的城镇空间形态。

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利于土地开发与建设管理,中心城区除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外,按照城市功能分类和空间布局划分为五个开发强度等级进行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共同构成了用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体系。

第一级:容积率控制在1.50以下,以现状传统民居为主。

第二级:容积率控制在1.501.80,以商业服务业,行政办公功能为主。

第三级:容积率控制在1.802.00,以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为主。

第四级:容积率控制在2.003.50,以规划居住用地为主。

第五级:容积率控制在3.505.00,主要为核心商业街区。

 

第159条 风貌分区规划

规划区内风貌注重体现地域文化,要保护与发展并重,既要展现传统建筑群的特色,同时也要展现传统建筑文化向现代建筑的延续。

新藏式风貌区以新藏式建筑为主,同时注重传统建筑文化的延续,建筑材料选择以涂料、石材为主,避免采用玻璃幕墙等高反光的装饰材料;建筑屋顶建议采用平屋顶形式,同时注重建筑外形变化,形成丰富的建筑空间形式,体现现代建筑特色;注重建筑入口、檐口、窗框设计,重点突出传统建筑文化向现代建筑的延伸和发展。
传统风貌区分为藏传佛教景观区、传统民居景观区两个部分,风貌总体以体现传统民族建筑风貌特色为主。藏传佛教景观区:指以德格印经院、更庆寺、佛学院为主的佛教建筑区域,采用传统的藏族佛教建筑外观,体现德格地区特有的佛教文化,展现藏传佛教建筑的精美、宏伟,体现德格城市文化的历史和内涵。传统民居景观区:指藏传佛教景观区周边区域,以及规划区北入口、色曲河以西三号桥附近。区内以体现传统民居建筑特色为主,对传统民居建筑进行整改统一外观,作为传统民居建筑群重点展示区域。
一般风貌区指其余地区,重在与现代风貌区、传统风貌区的协调。主要控制建筑色彩,以及建筑屋顶、窗框、建筑一、二层临街面。建筑屋顶建议采用平屋顶形式;檐口、窗框设计等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传统建筑文化,以保证规划区整体大空间的协调;注重建筑一层和二层空间布置,以及外装饰,配套,以保证规划区内街道空间的延续性。

第160条 邻避设施识别及管控

将中心城区内的看守所、加油站和物流仓储区等对周围居住生活条件构成影响的建设识别为邻避设施。识别邻避设施消极立面,通过对邻避设施实施生态包覆进行管控,如植物造景等,规避消极影响,提升邻避设施覆盖区域的风貌形象。

地块内部生态包覆:沿邻避设施内部道路布置树丛、灌丛、花境美化道路,利用生态绿化遮挡消极视线。

沿路、沿地块交接界面生态包覆:沿国道G317一侧以及地块边界,补植冠幅优美的乔木,隔绝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重塑城市景观形象。

第三节 城市更新

第161条 城市更新规划

城市有机更新目标提升城市品质与魅力,加强城市形象展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控制城市盲目向外扩张,严格保护以色曲河、欧曲河为代表的城区与周边生态区域的城郊缓冲空间。系统梳理有更新需求的空间与有建设需求的设施,降低选址的盲目性。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管控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着重完善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与社区级服务设施,增加生态、商业、休闲等公共开放空间,并将县城内现状的老旧小区统筹纳入整治修缮区域,进行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保护优先的城市更新策略基于生态进行更,基于形态进行更新,基于产业进行更新。

以低影响更新理念,构建“自然生态空间—生态连廊阳光庭院”系统。高寒高海拔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城市生态空间稀缺,人居环境质量较低,在系统性城市更新中,避免大面积拆除重建给脆弱的生态环境增压。以生态空间作为引领区域,缓解高寒高海拔气候对城市居民生活的不良影响,加强清洁能源输配,实现城市人居环境与空间魅力提升。以全季候的生态空间提升城市宜居性。充分利用现有庭院及新建建筑与现状建筑形成的庭院空间建设阳光庭院,装配人工加温加湿加氧设备。以生态连廊连接自然生态空间与阳光庭院,增加锅庄舞广场、休闲茶座、室外体育活动场地等,打造具有藏式特色的慢行系统,将生态开敞空间建设为城市会客厅。近期以色曲河滨水走廊开展生态连廊试点,远期可拓展至欧曲河沿线及城市其他区域。避免大面积拆除重建给脆弱的生态环境增压。

开展屋顶局部改造、更换外墙材料、外窗、店招整治、增加夜景照明、违建拆除等工作。其中,屋顶以平屋顶木质结构为基础,绛红色为主色调,点缀白色、蓝色,参考本地传统民居屋顶;墙面、门窗采用木板拼接+底层石材或夯土进行修复更新,木色为主,点缀绛红色、白色、蓝色等颜色,参考本地传统建筑风格;店招以木色为主,适当融入传统彩绘和传统藏式纹饰等元素,与建筑整体协调。

深入挖掘德格当地传统文化,通过对传统木雕、藏戏、雕版印刷技艺、书法绘画民间工艺及写生绘画等艺术活动的创意经营,形成德格本土文创产业体系,重新激活历史文化街区的业态。并通过民居的功能置换,发展特色民宿、藏式美食餐饮、民俗展示等产业进行相关配套,实现城市文态与业态的“双更新”。

第162条 城市更新范围

综合考虑未来持续利用的可能性,将更庆县城城市更新范围划分为拆除重建区、现状保留区、保护传承区与整治修缮区。

拆除重建区范围包括县城北部棚户区、色曲河东岸批而未供地块、规划体育公园原县中队区域以及县城南侧批而未供地块,涉及用地面积4.52公顷。

现状建筑质量相对较差,市政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全,多为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规划应采取就近安置当地居民,内部路网与公共设施重新布局,以提升居住生活空间为基础,同时重构地块内的商业、休闲、文化、体育等公共活动空间,整体统筹更新时序。

整治修缮区范围包括县城内南北两侧居住、公服和商业地块,涉及用地面积19.70公顷。

建设品质一般,有较多可利用的更新与修缮空间;规划应采取挖掘区域内可利用的空间资源,完善各项设施、建筑与空间的有机优化与再利用。

现状保留区范围包括以县政府为核心及周边主要的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地块,涉及用地面积4.24公顷。

建设品质较好,配套相对较全,多为近年新建或已完成更新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公用设施;规划应采取保留现状,提升道路与市政设施标准,结合周边其他类型更新项目,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保护传承区范围包括县城南侧的传统风貌区域地块,涉及用地面积44.63公顷。

历史文化价值高,区域内保存德格印经院等城区重要的历史文化空间;规划应采取保护现状传统的建筑风貌,植入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新业态和新功能,传承当地特色文化,体现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的核心价值。

第六章 交通体系

第一节 对外交通组织

第163条 构建“公路+客运站+货运站”对外交通体系

公路由于国道G317对城市未来发展存在限制,国道G317已搬迁至更庆县城西侧,采用沿更庆县城西侧建隧道,消除其对城市的影响;在保证不限制城市发展的同时,改善交通的通畅性。规划提高至八帮乡公路等级,方便中心城区与八帮城镇联系。

未来结合交通专项,在县城周边进行选址论证,规划建设环城公路,强化城市对外交通转换,疏解现状过境交通国道G317的交通压力,同时兼顾县城两侧消防应急通道功能。

客运站为减少长途客运站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方便交通转换,已搬迁原县城长途客运站至县城以南的康巴文化博览园内。德格县公交首末站与客运站规划叠建设置。预留山地轨道交通项目的实施空间,在具体实施阶段进行专项可行性论证。  
公路交通场站规划在规划区北部、更庆县城北侧,布局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0.19公顷,设置公路交通场站。

第二节 城市路网布局

第164条 道路交通结构

发展目标以实现德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为指导,构建与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的定位、用地布局相协调,内外一体、城乡一体、各种方式顺畅衔接、安全、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引导和支撑城市的空间结合和功能。规划至2035年,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1.43公顷,占比为10.86%。
规划原则县域交通服从区域交通,城市交通服从县域交通;以区域交通为基础,结合县域交通,构建城市交通框架。
路网结构规划采用以“自由式”为主、局部“方格网”的“混合路网”结构。 

更庆县城道路骨架为“两纵一横”结构。

“两纵”一条为色曲河东岸12米宽南北向主干道接8米宽的南北向干道,另一条为色曲河西岸9米宽南北向干道;

“一横”东西向5米宽道路向东延伸线。 

道路等级规划城市道路等级分为过境道路、城市主路、城市支路和其他慢行道路共四级。

过境道路(9米~11米):国道G317德格隧道,连接德格县城与县城以南三组团,至西藏自治区。

城市主路(9米~12:格萨尔大街—藏医街,连接中心城区至县城南部。红线宽度为12米,采用一块板形式,车行道宽7米,为双向2条机动车道,人行道宽2.50米。功能为集流,是城市道路的主要组成部分,以解决机动车交通为主。其余为9米城市主路:茶马上街,连接县城南北侧。城市支路(5米~8:连接柳林子人文公园—城关小学—德格印经院。功能为分流,与城市主路一起构成城市骨架,联系县城各区域,兼有交通、生活、商业性作用,规划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采用一块板形式,双向2条机动车道。其余为5米宽城市支路,连接县城内各居住区。其余城市支路分布在龚垭组团。

步游道(1米~3米):规划渡桥以及慢行步游道。可采用传统藏式人行索桥+石板路形式。结合公共开敞空间和多块板形式的市政公共道路设置。

路网密度更庆县城路网密度为13.52千米/平方千米;藏文化组团路网密度为7.23千米/平方千米;龚垭组团路网密度为13.92千米/平方千米;法宣组团内规划生态型慢行步道,开发边界内无其他市政道路,不单独进行市政道路密度指标计算。

第165条 交通设施规划

公共停车场更庆县城内规划停车场用地规模0.56公顷。考虑城市停车场用地面积不足的情况,停车场主要以高绿化标准且透水性佳的生态型铺装形式,可采用多层停车库形式,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设施。其余公共停车场位于藏文化组团,用地规模0.38公顷。
加油站规划保留藏文化组团部入口处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德格站),在加油站内部设置洗车场,用地规模0.38公顷。
公交首末站。结合公共停车场、交通场站用地、绿地开敞空间等区域,设置公交首末站,兼容长途汽车经停以及网约车上下点等功能。
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依托各类停车位配建,近期按照 20%比例配建,并100%预留安装条件。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等应合理增设充电设施。

第166条 慢行系统规划

结合德格印经院、更庆寺、康巴文化中心等历史文化景点及文化设施,以色曲河、欧曲河滨河路沿线为主要慢行路线,串联中心城区各类广场和公共绿地、体育设施等设施点位,建设休闲观光体验步道网络。以打通、改造、新建等方式织补完善慢行交通线路网络,突出德格中心城区山地河谷环境特质与城市休闲游憩、购物娱乐、文化观光旅游等功能的有机融合。

第七章 市政设施

第一节 给水设施

第167条 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

用水量预测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最高用水量为0.51万立方米/日。
供水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八里达水厂、欧普隆水厂,逐步取缔柳林子水厂,城市用水由八里达水厂、欧普隆水厂共同提供。位于更庆县城内的欧普隆水厂占地规模为0.26公顷。
供水管网规划城市给水管网系统采用重力式自压供水;局部地段高层、多层建筑给水自设加压泵站供水。根据相对高差,城市供水采用分区供水。给水管网布置以环状管网为主,枝状为辅。城市主干管至少由两个方向进入城区。兼容消防给水功能(见消防规划)。供水干管管径为DN300DN500,单管铺设,剩余配套管道管径不小于DN200,中心城区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不低于0.28兆帕。在管道布置中,尽量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第二节 排水设施

第168条 中心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旧城改造时将现状排水管网改为雨水管,新建污水管网。雨水通过雨水管,就近排入泄洪沟渠,再排入自然水体;污水通过污水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色曲河。
污水量预测城市生活污水量取平均日生活用水量的90%计算,预测2035年污水总量为0.4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设在更庆县城以南,占地面积为0.30公顷,处理能力0.46万立方米/日。
特殊污水处理排污量较大或污染较严重的区域(如医院),内部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结合地形布置,污水干管沿河西街与南北主干道敷设,接纳全城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取DN300,污水支管管径取DN200。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色曲河。
雨水排放雨水分别就近排入色曲河、沟渠和其他自然水体;适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视雨水渗蓄工程建设,推广雨洪利用技术,实现雨水高效、安全排放与资源化利用。中水利用注重中水(再生水)的利用,用于环境提升(改善河流水质,增大河水流量等)、农田灌溉、园林绿化(公园、校园、公路绿带、体育场所、绿带和住宅区等)、工业(冷却水、锅炉水工艺用水)、路面清洁、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市政用途。

第三节 电力设施

第169条 中心城区电力工程规划

电力负荷预测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年用电量为1.30万千瓦,最高用电负荷为1.50万千瓦。
电力设施规划由城关35千伏变电站、兴城110千伏变电站和八里达水电站供电。 
电力线路规划城网采用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三级电压等级。 

规划德格中心城区供电网容载比取1.80万千瓦,则城区变电容量近期为1.10万千瓦,远期为2.20万千瓦。

110千伏、35千伏电力线采用架空铺设,城区10千伏电力线路全部采用电力电缆,结合地下综合管廊设置。 

第四节 燃气设施

第170条 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用气量预测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总用气量为0.62万立方米/日。
气源规划德格位于甘孜州域西北部,区域天然气供气难度相当大,故本规划采用液化气作为城市供气气源。
供气设施规划近期在城市北部新建配气站一座,供气规模0.50万立方米/日;远期进行扩建,供气规模达到0.65万立方米/日。 
管网规划规划城市建成区内采用中压一级供气系统,城区内主次干道上布置中压配气干管,街坊内配气支管与干管双向连接,与干管形成环状,再以树枝状送至各小区及建筑组团。燃气干管取DN300,燃气支管取DN200

第五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171条 中心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用户预测采用普及率法预测规划期内德格中心城区电话用户量。 

规划确定德格中心城区市话普及率,近期为40%,远期为60%,则中心城区电话装机门数近期为4000门,远期为7200门。实装电话交换机容量按总容量的80%计,则中心城区交换机总容量近期为5000门,远期为9000门。

局所规划根据电信网络大容量,少局所的发展要求,迁建现状电信局,扩大其容量,为城市通讯中心,具有管理、电话交换局及汇接局的职能,交换机容量近期为3.20万门,远期为4.20万门。 

交换区以外用户集中点的通信的实现,目前主要采用模块和单层式存储的方式,部分地区已开始采用接入网设备。远期由于用户对各种新业务的需求增加,网络应能提供各种业务综合接入的能力,因此建议采用光纤接入网的方式。

规划改建规划区中部电信局以及邮政局。

通信管道设置通信主线:采用918孔,沿城市主干道埋地铺设。通信支线:设置6孔,沿其余城市支路埋地铺设。

第六节 环卫设施

第172条  中心城区环卫工程规划

生活垃圾量预测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20千克/日计算,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56/日。
公共厕所设置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绿地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居住用地按35/平方千米设置公共厕所;公共设施用地按411/平方千米设置公共厕所;工业用地按12/平方千米设置公共厕所。
废物箱设置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米,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米,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米。 
垃圾转运站设置中心城区规模相对较小,不再设置垃圾转运站,规划由垃圾车将垃圾收集后直接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环卫管理设备设置在更庆县城中部设置环卫管理处1处,位于行政办公用地或居住用地内,占地500平方米/处(包括环卫车辆停车用地)。 

环卫专用车辆按2/万人配置,规划期末城区共需3辆环卫专用车。 

第八章 综合防灾

第一节 抗震

第173条 抗震减灾规划

抗震设防标准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19),德格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模式不低于丙类模式。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按地震基本烈度Ⅷ度设防。
防御目标当遭受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防治措施。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强地质灾害年度动态巡查、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并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及隐患点动态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县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建设。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有搬迁意愿的分散住户采取避让搬迁安置,对防治措施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及周边关联的地灾隐患点实施专项整治。

第二节 防洪排涝

第174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防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本次规划的城市规模,德格中心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采用30年一遇标准设防,山洪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标准设防
防洪措施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快色曲河防洪堤建设。

规划结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完善排洪通道,提高排洪通道泄洪能力;遵循高水高排的原则,避免山洪危害城市安全,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网规划,设置泄洪沟;完善城市防洪堤建设,达到城市防洪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降雨就地消纳率规划至2035年不低于60%。同时开发建设应保护河流、沟渠、坑塘等水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良好的生态功能。统筹建立中心城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提高排涝水平:以海绵城市理念开展中心城区积水点、易涝区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推进雨水资源利用,利用公共绿地、小区绿地、 防护绿地、水面和灰色调蓄设施等空间,蓄滞雨水并加以利用,加强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控制。规划期末建成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海绵城市体系。

第三节 消防工程

第175条 消防工程规划

规划城区消防站2处。1处位于城北国道G317一侧,临近色曲河;1处位于城东巴宫街的德格印经院二级消防站,与欧普隆水厂合建。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提高至100%。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火场扑火队伍与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达到100%。森林航空巡护和消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城市给水系统中的水厂、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消防水池,特定区域的消防独立供水设施,自然水体的消防取水点等。

城市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有关规定。

由县政府至德格印经院规划预留5米宽县城消防通道,疏解县城核心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四节 人防工程

第176条 人防工程规划

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在生活圈层面,提出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的要求。

分类布局建设符合不同功能区要求的城市人防工程设施,人防工程互联互通,构建完整的城市地下防护网络体系。

人防目标依据“平战结合”的原则,规划期末建成指挥手段智能化、专业队伍合成化、通信警报互联化、基础设施完备化、设施空间互通化、装备保障精良化的人民防空体系,分类布局建设符合不同功能区要求的城市地下防护网络体系,能满足应对现代战争和重大灾害事故的需要。警报覆盖率达到100%,人防设施达到四级标准。
设施标准规划战时留城人口比例为40%50%,人员隐蔽以就地隐蔽为主,隐蔽工程人均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人防专业人员使用面积3平方米。

第五节 应急系统

第177条 应急系统规划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由规划基期年的1.91平方米提高到规划至2035年3平方米;按照网络化、分布式的布局原则,统筹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地、学校的开敞空间等应急功能转换,建设满足可达性、安全性、适宜性的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居民点广场、绿地开敞空间、学校和医院的开敞空间作为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用地不小于0.10公顷,服务半径不大于500;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用地不小于1公顷,服务半径23千米
救援疏散通道规划结合规划道路系统合理设置网络化的避难疏散通道。交通性主干路等作为避险主通道;依托区域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等作为避险次通道。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内外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4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内外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7米。
救援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更庆镇、龚垭镇、马尼干戈镇、麦宿镇等乡镇应急救灾仓库建设,提高救灾储备能力,合理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强化更庆镇、龚垭镇等人口集中乡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规划在以下设施中设置救灾物资仓库:
消防指挥中心及各级消防站,储配消防救援物资;

结合地下人防设施,储配相应生产、生活、救援等物资;

结合固定避难疏散场所和紧急避难疏散场所,储配相应救援、生活等物资。

生命线系统工程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控系统,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第178条 防疫规划

加快德格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及德格国家级鼠疫监测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综合提升临床医院、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加快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血库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第九章 “四线”管控

第一节 绿线

第179条 绿线及管控要求

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范围。涉及规模14.73公顷。城市绿线内的用地,涉及规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给予规划绿地的绿线适当弹性空间,明确其在遵守规模不减、位置基本不变、满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其边界具体坐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二节 蓝线

第180条 蓝线及管控要求

中心城区内色曲河、欧曲河流域划入城市蓝线,涉及规模4.05公顷。其余水渠按照相关专项管控要求管控。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三节 紫线

第181条 紫线及管控要求

城市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中心城区综合依据历史文化资源,紫线划定办法和县城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县城内的德格印经院、更庆寺等文保单位以及佛学院建筑周边50米为半径,即规划宗教用地范围划入紫线,涉及规模2.39公顷。规划划定的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

第四节 黄线

第182条 城市黄线及管控要求

将中心城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对外交通场站用地等邻避设施用地划为城市黄线,涉及规模2.81公顷。对于规划远期无法明确黄线地理坐标的预控设施,采取点位管控,通过专项规划或下位规划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功能及规模进一步明确黄线范围。

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调整黄线的,应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经充分论证后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 实施保障

第一章 规划传导

第183条 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刚性传导要求

严格落实上位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传导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刚性传导内容。相关约束性指标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县域用水总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等,底线管控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分区、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风险区、水资源总量控制等。

第184条 传导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总体部署,充分体现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以“分类管控、分级联动、刚弹结合”为导向,构建“2个层级5类对象”的规划传导体系。

以中心城区和6个镇级片区两个层级,进行格局传导、用途传导、指标传导、单元传导和清单传导5类对象。其中格局传导包括主体功能区、总体格局、农业保护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城乡发展格局、城乡体系等;用途传导包括资源环境底线、城市四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指标传导包括常住人口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单元传导包括中心城区落实总规控制单元,控制对象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绿地道路、市政交通设施等类型,主要对规模和服务能力进行约束清单传导包括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资源名录、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

第185条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传导管控要求

分区控制单元传导中心城区以“更庆县城+藏文化组团+法宣组团+龚垭组团”为基础划定4个分区控制单元进行规划传导,对单元内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绿地、道路密度、市政公用设施的数量、面积进行传导管控。分区控制单元对各类设施用地配比进行总量控制,在不突破指标控制表规模的前提下,各类设施在单元内部实现动态平衡,具体用地在控规中落实

功能引导本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康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以及康北地区开放发展重要门户。以上述战略定位,向下位规划逐级落实支撑功能。

控制线管控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管控传导体系控制线管控要求,城市片区严格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
清单管控本规划确定的指标在下位规划中体现,其中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水总量、湿地面积、常住人口规模需在下位规划中纵向分解落实;除纵向分解落实的指标外,其他指标需在专项规划中落实,用表格分解传导。
分区及地类管控城市片区规划分区按公益类和非公益类进行分类管控。公益类分区强化刚性管控,包括综合服务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公用设施区,分别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所在的区域,应保持用地性质,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减少。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之间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相互调整。

非公益类分区刚弹结合,兼顾实施弹性管理,包括规划确定的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分别是以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为主导功能用地的区域,由下位规划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用地布局,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以下要求: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内的用地原则上可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内主导功能用地调整为除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陆地水域外的其他用地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内允许其他情形的用地调整。

第186条 镇级片区传导管控要求

单元传导范围以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单元。更庆商贸文旅融合发展片区、马尼干戈牧旅商贸片区、麦宿中藏药材及传统产业片区、俄支农牧旅融合发展片区、阿须生态牧旅融合发展片区、温拖有机农业发展片区。

功能引导每个镇级片区结合功能区产业布局确定主导功能,主导功能可根据产业功能区布局适时调整,引导片区适度集聚人口。

更庆商贸文旅融合发展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281.0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229.8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519.7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1.09平方千米。功能定位: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德格县综合服务中心、康巴文化中心、区域旅游交通枢纽、国道G317商贸重镇。

马尼干戈牧旅商贸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122.06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0.13公顷,生态保护红线1251.8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2.90平方千米。功能定位:德格县中部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和牧旅商融合基地、康北川北生态旅游和交通节点。

麦宿中藏药材及传统产业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803.0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650.17公顷,生态保护红线1225.6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0.22平方千米。功能定位:藏族传统手工艺与藏医药文化深度体验旅游目的地、传统产业升级的先行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俄支农牧旅融合发展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420.80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294.87公顷,生态保护红线47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0.07平方千米。功能定位:农牧旅融合示范区。

阿须生态牧旅融合发展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283.20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267.8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624.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0.48平方千米。功能定位:格萨尔文化旅游目的地、智慧牧业示范地、康北休闲度假新胜地。

温拖有机农业发展片区: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规划耕地保有量2669.67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2530.95公顷,生态保护红线332.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0.13平方千米。功能定位:高原生态农业示范镇。

指标管控镇级片区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分解指标传导。(详见附表6)

清单管控镇级片区应落实本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以及其他独立选址项目。本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资源名录、重大工程项目等向下位规划及专项规划传导。

控制线管控镇级片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同时严格落实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管控要求,镇级片区内原则上不得调整。
分区及地类管控镇级片区镇区用地分类到二级分类,公益性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减少,在下位规划编制中公益性用地调整原则上不得跨镇级片区,经营性用地需经过充分论证后方可调整。

第187条 专项规划

根据德格县重大专项领域发展趋势和需求,制定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各级专项规划应服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聚焦国土空间保护开发,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目标、指标、空间布局等管控要求,同时在考虑县域整体服务人口配套需求时,根据甘孜州要求,在规划总人口基础上进行测算。另外,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体现“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类专项。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布局、农业空间布局、历史文化资源名录为依据,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公共服务配置和相关空间管控要求。
交通设施类专项。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区域建设类指标为依据,加强与本规划在综合运输通道和铁路、公路和航空等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衔接,落实设施用地控制指标和走廊集中化集约布局要求。
能源与市政设施类专项。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区域建设类指标为依据,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本规划在水利工程、能源开发及环保环卫设施布局方面的衔接,落实设施用地控制指标和走廊集中化集约布局要求。

第二章 近期行动

第188条 近期行动计划

近期规划目标德格中心城区将成为:对外交通联系更加便捷、城市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善、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业显著提高的县域经济、文化和商业服务中心。“善地高原生态名城,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初步形成。

近期县域建设规划包含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居住、交通、产业、公服、市政、能源水利等类型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15个具体建设项目(详见附表9)。

近期中心城区建设重点。包括防洪、道路、交通设施、供气设施、消防、气象、教育、商业、历史文化保护、旧城更新等类型重点建设项目

防洪:加强对城市山洪、泥石流治理,规划在城市东西两侧修建截洪沟和泄洪沟,疏导城区山洪,加强城市绿化,维持生态平衡,保护城市环境。按30年一遇标准修建色曲河防洪堤。

道路:德格至白玉新建道路。

交通设施:更庆县城南部下桥以北新建停车场1处。

供气设施:新建配气站1处。  

消防:疏通旧城区消防通道。以适应消防职能的发展需要。 

气象:德格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

教育:新建德格二中、幼儿园等。

商业:重点建设城市中部商贸文化中心,完善城市功能。

历史文化保护:德格县城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德格县印经院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庆寺和重要历史建筑汤甲经堂,按紫线管控要求进行专业保护。

旧城更新:旧城更新应研究城市生长肌理,在传承城市文化的前提下,进行城市更新。

第三章 政策机制

第189条 政策配套

德格县应围绕重大问题、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生态保护修复等法规政策,制定金融财税、产业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保、人口流动等领域配套政策,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指标挂钩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须经自然资源厅组织踏勘论证,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加大县域建设用地指标的统筹力度,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重大工程、骨干水网工程、综合交通网络、区域合作重大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用地。健全低效用地盘活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盘活存量、地均产出与下达增量相挂钩。

探索理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分权化改革,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章 实施监督

第190条 监测评估

将德格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一张图”和规划“一张图”接入甘孜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搭建智慧管理平台,进行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新开展的专项规划,其成果制定必须建立在“一张底图”基础上。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实施评估考核制度。年度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五年评估结果作为近期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建立“刚性与弹性”兼顾的规划实时调整机制。采取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优化调整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并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反馈和修正。

第191条 实施考核

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实施主体责任、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实行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划和落实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表

1. 县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面积(平方千米)

面积(平方千米)

耕地

47.42

48.77

园地

0.60

0.13

林地

4926.10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草地

5275.52

5266.11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

2.44

5.02

村庄

14.83

11.15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2.77

26.51

建设用地

2.88

2.90

陆地水域

135.85

135.72

备注:

1.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基期年数据采用2020年度变更调查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数据。

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3.本表不计算合计数(未统计湿地、其他土地等地类)。

4.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2.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序号

用地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1

居住用地

48.52

49.84

43.95

41.77

其中

农村宅基地

1.81

1.86

0.00

0.00

城镇住宅用地

46.71

47.98

43.95

41.77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01

14.39

15.86

15.07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

6.71

6.89

5.59

5.31

科研用地

0.47

0.45

文化用地

3.35

3.18

教育用地

4.86

4.62

体育用地

0.62

0.59

医疗卫生用地

0.66

0.63

3

商业服务业用地

13.73

14.10

10.28

9.77

其中

商业用地

13.73

14.10

10.28

9.77

4

工矿用地

0.01

0.01

0.00

0.00

其中 

采矿用地

0.01

0.01

0.00

0.00

5

仓储用地

1.05

1.08

1.01

0.96

其中

物流仓储用地

1.01

0.96

6

交通运输用地

11.69

12.01

11.43

10.86

其中

公路用地

1.97

2.02

0.00

0.00

城镇村道路用地

7.03

7.22

10.49

9.97

交通场站用地

0.94

0.89

7

公用设施用地

1.29

1.32

1.87

1.78

其中

供水用地

0.26

0.25

供电用地

0.05

0.05

通信用地

0.33

0.31

邮政用地

0.08

0.08

水工设施用地

0.76

0.78

0.00

0.00

消防用地

1.15

1.09

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20

0.21

15.21

14.46

其中

公园绿地

4.20

3.99

防护绿地

10.52

10.00

广场用地

0.20

0.21

0.49

0.47

9

特殊用地

6.85

7.04

3.93

3.74

其中

军事设施用地

1.43

1.36

宗教用地

2.39

2.27

文物古迹用地

0.11

0.11

10

留白用地

1.67

1.59

合计

97.35

100.00

105.21

100.00

备注:本表仅统计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面积105.21公顷,未统计非建设用地面积4.06公顷。

3. 规划指标体系表

编号

指标项

指标

属性

指标

层级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一、空间底线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约束性

县域

4431.10

4431.10

4431.10

2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约束性

县域

0.14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千米)

约束性

县域

39.74

39.74

39.74

4

耕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约束性

县域

45.80

45.80

≥45.80

5

森林覆盖率(%)

预期性

县域

43.05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6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预期性

县域

84

85

7

湿地保护率(%)

预期性

县域

26.68

26.68

26.68

8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预期性

县域

157

157

157

9

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预期性

县域

9.39

9.39

9.39

10

水域空间保有量

预期性

县域

135.85

135.85

135.72

11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约束性

县域

1.24

1.24

1.24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12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约束性

县域

99.73

102

102

13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中心城区

1.91

2

3

14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约束性

中心城区

8

10

12.22

15

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立方米)

预期性

县域

74

66

51

16

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地耗(平方米)

预期性

县域

169

123

98

三、空间品质

17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约束性

中心城区

60

75

90

18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预期性

中心城区

80

100

100

19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县域

30

35

36.12

20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约束性

县域

45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21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预期性

县域

2.59

6.10

7

22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中心城区

0

0.28

0.55

2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中心城区

0

0.63

3.72

24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预期性

中心城区

50

60

80

25

降雨就地消纳率(%)

预期性

中心城区

50

50

60

26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预期性

中心城区

90

90

95

27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预期性

县域

90

95

100

备注:

1.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该比例应在国家正式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后进一步核实确认。

2.由于德格中心城区山地河谷狭长空间特征,建设用地规模小,人口基数大,导致人均建设用地偏小,主要建设用地空间优先用于保障居住、商业、公共服务配套、文化旅游等核心功能,因此公共绿地空间基础十分薄弱,规划期末难以直接提升用地规模。未来绿地空间主要依靠色曲河沿线街头绿地,以及色曲河上架设的步行桥兼顾公共绿地功能来满足居民需求。另外由于德格中心城区紧邻周边广阔的山体和大面积开敞空间,因此公共绿地空间实际上在城区周边,以非建设用地的性质得以有效补充和实现。

 

 

 

 

 

 

 

 

 

 

 

 

 

4. 县域规划分区表

 单位:平方千米 

规划分区

含义

面积

管控要求

农田保护区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45.21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乡村发展区

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的区域,主要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一般农业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林业发展区、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牧业发展区

4133.30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保护区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

4431.12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控制区

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

2568.34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城镇发展区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4.89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矿产能源发展区

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矿产资源勘察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

256.15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5.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指标分解表

行政区

基期年耕地面积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阿须镇

0.55

8.25

0.54

8.10

0.54

8.10

0.54

8.10

八帮乡

0.26

3.90

0.26

3.90

0.26

3.90

0.26

3.90

白垭乡

171.10

2566.50

169.16

2537.40

169.16

2537.40

137.56

2063.40

错阿镇

0.06

0.90

0.03

0.45

0.03

0.45

0.03

0.45

麦宿镇

636.38

9545.70

582.35

8735.25

582.35

8735.25

467.77

7016.55

俄南乡

36.79

551.85

35.53

532.95

35.53

532.95

22.92

343.80

俄支乡

232.63

3489.45

214.40

3216.00

214.40

3216.00

202.81

3042.15

更庆镇

108.63

1629.45

106.92

1603.80

106.92

1603.80

87.32

1309.80

龚垭镇

179.50

2692.50

173.56

2603.40

173.56

2603.40

141.91

2128.65

卡松渡乡

104.68

1570.20

73.35

1100.25

73.35

1100.25

15.78

236.70

柯洛洞乡

0.70

10.50

0.61

9.15

0.61

9.15

0.61

9.15

浪多乡

287.38

4310.70

282.18

4232.70

282.18

4232.70

266.82

4002.30

马尼干戈镇

0.03

0.45

121.96

1829.40

121.96

1829.40

0.03

0.45

年古乡

782.65

11739.75

748.63

11229.45

748.63

11229.45

710.42

10656.30

汪布顶乡

171.02

2565.30

97.52

1462.80

97.52

1462.80

53.36

800.40

温拖镇

930.30

13954.50

908.89

13633.35

908.89

13633.35

876.12

13141.80

亚丁乡

0.44

6.60

0.44

6.60

0.44

6.60

0.44

6.60

玉隆乡

0.10

1.50

0.07

1.05

0.07

1.05

0.07

1.05

岳巴乡

62.38

935.70

51.32

769.80

51.32

769.80

44.58

668.70

中扎科镇

1036.72

15550.80

1012.15

15182.25

1012.15

15182.25

944.41

14166.15

上然姑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打滚镇

0.06

0.90

0.04

0.60

0.04

0.60

0.04

0.60

竹庆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742.36

71135.40

4579.91

68698.65

4579.91

68698.65

3973.80

59607.00

备注:由于德格县多个乡镇耕地保有量面积数据过小,若采用“平方千米”作为计量单位,在统计表格中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情况下,会导致多个数值显示为0,与实际情况不符,故本次表格数据计量单位特采用“公顷”。


6.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分解表    

行政区

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千米)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空间

平方千米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阿须镇

0.33

1.25

0.08

错阿镇

0.12

1.75

0.09

俄支乡

0.00

0.03

麦宿镇

0.10

1.71

0.07

更庆镇

0.72

1.04

0.03

龚垭镇

0.04

1.46

0.02

马尼干戈镇

0.48

1.50

0.24

年古乡

0.01

0.00

温拖镇

0.05

1.36

0.02

岳巴乡

0.00

0.00

中扎科镇

0.02

1.52

0.01

竹庆镇

0.57

1.02

0.01

合计

2.44 

99.73

1.24

0.60

102 

 


7. 生态保护红线分解表

单位:平方千米

行政区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阿须镇

81.92

八帮乡

279.97

白垭乡

107.94

错阿镇

260.74

打滚镇

140.55

俄南乡

117.81

俄支乡

130.06

更庆镇

118.37

龚垭镇

64.93

卡松渡乡

198.39

柯洛洞乡

336.40

浪多乡

246.10

马尼干戈镇

608.73

麦宿镇

430.87

年古乡

170.89

姑乡

23.25

汪布顶乡

30.36

温拖镇

52.01

亚丁乡

132.96

玉隆乡

61.98

岳巴乡

406.91

中扎科镇

109.53

竹庆镇

320.42

合计

4431.09

备注:因四舍五入,各镇(乡)数据加总与县级下达控制数之间有误差

 

 

 

 

 

 

 

 

 

8. 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保护地范围所在行政区

总面积

(平方千米)

保护地类型

级别

1

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

岳巴乡、错阿镇、麦宿镇、马尼干戈镇

356.36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2

四川阿须湿地自然保护区

阿须镇、浪多乡、亚丁乡、打滚镇

29.58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3

四川多沟自然保护区

八帮乡、麦宿镇、马尼干戈镇

287.60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4

四川新路海自然保护区

麦宿镇、马尼干戈镇、岳巴乡、柯洛洞乡

271.70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5

四川志巴沟自然保护区

浪多乡、竹庆镇

128.99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6

四川德格玉隆湿地公园

马尼干戈镇、年古乡、玉隆乡、中扎科镇

98.66

自然公园

地方级

7

四川德格珠姆湿地公园

马尼干戈镇、竹庆镇

19.98

自然公园

地方级

备注:本表为截至2023年6月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数据,最终名称、面积等以国家正式批复为准


9.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

类别

数量

内容

世界遗产

计划申报世界

文化遗产

1

德格印经院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

2

德格印经院、八帮寺

省级

6

更庆寺、丁青寺、协庆寺、竹庆寺、满金寺、俄支寺

州级

13

尼玛绒夏遗址、来格古墓群、绒戈寺、龚垭寺等

县级

119

日班寺、腰色寺、窝公寺、措冲寺、呷拖寺等

历史文化名镇

省级

1

更庆镇。根据原更庆镇三个典型民居聚落(司根龙、巴冷龙、尼根德)分布范围和已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欧曲河沿线和色曲河城区下游段,即藏医街东西两侧地段为德格更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共计44.59公顷。

历史街区

1

含德格印经院、博物馆、更庆寺、佛学院、托它寺和周边具有传统历史风貌建筑的部分商住地块在内共约6.19公顷

历史地段

1

巴宫街

历史建筑

33

绒加寺、尼姑安置点、呷托寺、本尼寺、登批寺等

传统村落

国家级

3

更庆镇八美村、柯洛洞乡牛麦村、八帮乡曲池西村

省级

6

麦宿镇木岳村、柯洛洞乡独木岭村、柯洛洞乡朗达村、龚垭镇血呷村、温拖镇康朗村、八帮乡上白卡村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世界级

1

德格印经院藏族雕版印刷工艺

国家级

3

德格藏文书法、德格藏戏、藏族宫廷舞

省级

5

麦宿木雕传统制作技艺、麦宿土陶传统制作技艺、麦宿塑像传统制作技艺等

州级

64

麦宿藤编制作技艺、德格“冷卓”、德格民间干酸菜制作技艺、藏族牛羊毛绒编织技艺等

 

 

10. 城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等级

数量

名称

中心城区

1

更庆县城、藏文化组团、法宣组团、龚垭组团

中心镇

5

马尼干戈镇、麦宿镇、阿须镇、温拖镇、俄支乡

一般镇

16

柯洛洞乡、竹庆镇、错阿镇、玉隆乡、白垭乡、岳巴乡、八帮乡、打滚镇、浪多乡、亚丁乡、上姑乡、中扎科镇、年古乡、俄南乡、卡松渡乡、汪布顶乡

中心村

37

马尼村、曲西村、更达村、协庆村、错通村、绒青村、白日二村、真隆村、呷拖村、吉龙村、志巴村、多巴村、美丽村、卡莎村、日炯村、阿木拉村、曲池西村、烟达村、真达村、马龙村、卡莫村、汪布顶村、欧普村、尼木村、五一桥村、龚垭村、雨拖村、尼朱村、独木岭村、色巴村、温拖村、地茶村、康郎村、呷依村、村科村、同古村、真达村

一般村

128

除中心村以外的其他128个行政村(社区)

 

 

 

 

 

 

 

 

 

 

 

 

11. 重点项目安排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公路

高速公路

G4217成都至昌都高速公路马尔康至德格段、德格至白玉高速公路、S458白玉县河坡乡至甘孜机场段改建工程、G215石渠洛须镇至柯洛洞段高速公路、蓉昌高速公路、甘孜至石渠高速公路、高速S99(德格—白玉)连接线、高速S95(石渠—稻城)

普通省道

省道S458白玉—甘孜、省道S227呷衣(石渠)—生康(甘孜)、省道S578起坞(石渠)—打滚(德格)、省道S579俄支(德格)—龚垭(德格)、省道S576茶扎(甘孜)—大章(色达)、省道S577玉隆(德格)—查龙(甘孜)

农村公路

德格县C245亚丁乡至姑乡亚西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Y004柯洛洞乡措普沟至八帮乡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Y040窝公乡曲西村至年古乡门达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Y047亚丁乡呷曲—温拖乡仁青里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X098八帮乡—麦宿镇木岳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X091龚垭镇折学村—至八帮乡曲池西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Y009柯洛洞乡色巴村—俄南乡马龙村幸福美丽乡村路、德格县Y038错阿乡错通村至三联湖幸福美丽乡村路、乡镇通三级路八帮乡通乡公路、德格县Y002窝色村至八帮乡乡镇通三级路丁都桥至麦宿公路、省道S458至岳巴乡环线公路、格县新路海至多瀑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岳巴乡主通道及入户路建设项目、麦宿镇主通道及入户路建设项目、龚垭折学村至八帮乡、麦宿镇环线公路、麦宿镇至多沟景区公路

其他市政道路及设施

德格县片区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站、德格县城镇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扩能改造项目、德格县龚垭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打滚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中扎科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温拖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竹庆镇(扎东村、竹庆村、更达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德格县麦宿镇(美丽村、荒达村、木岳村、真通村、基足村、绒达村、新地村)市政道路、绒娘村道路养护站建设项目、公路局道路养护站建设项目、德格县公路分局独木岭养护站

机场

德格通用机场

铁路

成都至格尔木铁路(德格段)

油气

马尼干戈镇加油站建设项目、打滚镇加油站、阿须加油站、城镇供气项目、马尼干戈新建液化气站项目

水利

甘孜水文中心—德格水文站、甘孜水文中心—中扎科水文站、波罗水电站、岗托水电站、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抽水蓄能项目、木能达水电站、雅砻江左岸德格县亚丁乡段防洪治理工程、雅砻江德格县打滚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雅砻江真隆2段防洪堤工程、德格县雅砻江阿须镇磨勒村堤防工程、德格县雅砻江年古段防洪堤工程、雅砻江德格县亚丁乡模通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德格县麦曲河麦宿镇日卡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德格县错普沟柯洛洞乡色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阿洛沟德格县错阿镇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柯洛洞乡夺色达村防洪工程、德格县玉隆乡白日村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上姑乡夺巴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麦宿镇荒达村、日卡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俄南乡马绒村防洪工程、德格县麦宿镇卡沙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麦宿镇新地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麦宿镇绒达村防洪堤工程、三岔河德格县竹庆镇协庆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马尼干戈镇错曲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定曲河上燃姑乡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中扎科镇地隆村防洪堤工程、错格龙沟俄支乡烟达村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俄支乡绒娘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俄支乡安戈玛村防洪堤工程、德格县竹庆沟竹庆镇更达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柯洛洞乡独木岭村防洪堤工程、错普沟柯洛洞乡燃卡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色曲河五一桥(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岳巴乡日炯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麦曲河真通村段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麦曲河一绒达村段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龚垭镇普西村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柯洛洞乡郎达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阿须镇磨勒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龚垭镇折学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龚垭镇格苏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龚垭镇普西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龚垭镇乃格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麦宿镇美丽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麦宿镇日卡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达马乡镇木岳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达马乡镇绒麦隆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岳巴乡岳巴寨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白垭乡茶安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白垭乡窝色村、阿池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白垭乡亚西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汪布顶乡亚且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汪布顶乡汪布顶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更庆镇上压巴村、下压巴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更庆镇黑西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普马乡真通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普马乡新地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普马乡卡沙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俄南乡马龙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嘎拖村(仁果龙)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康秋村(康秋龙)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然尼村(尼秋龙)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嘎拖村(呷尼龙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康秋村(引西龙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打滚镇然尼村(然尼龙)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阿须镇磨勒新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浪多乡洞达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浪多乡志巴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竹庆镇协庆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玉隆乡白日一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玉隆乡白日二村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年古乡若达村若达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年古乡门达村门达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麦宿镇左达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亚丁乡下所巴沟山洪治理工程、德格县卡松渡乡银多村银多沟山洪治理工程、甘孜州德格县荒达沟治理工程、甘孜州德格县夺色达沟治理工程、德格县水利设施非工程措施建设、德格县八邦乡燃青龙沟山洪治理工程

电力

甘孜500千伏变电站、金沙江上川渝地区1000千伏变电站或±800千伏换流站、甘孜北±800千伏换流站

生态环保

长沙贡玛(德格段)高寒湿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金沙江流域(德格段)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工程、雀儿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工程、巴柯流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提升工程、大雪山(德格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工程、色曲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阿须草原植被恢复与旅游文化保护工程、德格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德格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德格县水土保持工程、德格县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整治工程、德格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甘孜州德格县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德格县废旧金属回收点建设项目、德格县公共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德格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竹庆污水处理厂、中扎科污水处理厂、温拖垃圾处理厂、打滚污水处理站、温拖镇污水处理厂、阿须垃圾池、阿须污水处理厂、麦宿垃圾处理厂、龚垭污水处理设施、德格县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垃圾污水收费规划、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县城雨污分流整治项目、德格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项目、德格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医疗废品站、竹庆镇垃圾池

民生

城镇供氧项目、新增充电桩配套停车场项目、德格县寺庙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德格县错阿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德格县司法局中心司法所、德格县公共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德格高中、德格二中、德格县疾控中心疾病检测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德格县第二医疗区医务人员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德格县乡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德格县麦宿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德格县紧急医学救援、120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德格县中藏药种植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德格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阿须镇政府专职消防站、麦宿镇政府专职消防站、俄支乡政府专职消防站、温拖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其余无中心消防站的各乡镇、村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德格县航空直升机起降场停机坪建设项目、德格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德格县供水厂扩建项目、建制镇风貌改造项目、德格县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公园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卡松渡乡水厂建设项目、补充完善建制镇所在村路灯空缺、维护维修原太阳能、市电路灯、白垭安置点、德格县城中村破旧老房改造提升工程消防水池建设项目、甘孜州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绒青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志巴村幼儿园、博物馆建设项目、游泳馆建设项目、独木岭村小学、中扎科镇中心小学、玉隆乡中心小学、年古乡小学、亚丁乡小学、上然姑乡小学、雄托小学、协庆村小学、麦宿镇政府篮球场、亚且村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拉加村集体活动用地、呷依村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曲公村集体活动用地项目、日炯村村委会、阿木拉村委会、白日二村村委会、白日二村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洞达村集体活动室、党批村集体活动用地、银多村集体活动用地、白日二村集体活动用地、让尼村活动室、八帮乡梅林村活动室、八帮乡青龙村活动室、马尼干戈镇达戈村活动室、中扎科镇村科村活动室、麦宿镇绒麦隆村活动室、亚丁乡扎多村活动室、泽池村村民集建活动场所用地、错阿镇藏医院、错阿镇敬老院、马尼干戈第二自来水厂、阿须镇敬老院、方舱医院、德格县麦宿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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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德格县拉绒村光伏电站场址、德格县甲卡各车光伏场址、德格县风电项目、德格县光伏项目

通讯

通信基站建设项目

备注:本表仅为保障县级以上各类重大项目参考,具体实施以“一张图”数据库纳入的完整项目清单为准。